又值毕业季。近日,多所高校要求毕业生结合成长经历撰写德育论文,并进行答辩。于是,关于“德育答辩”和“德育论文”的讨论又一次被大家关注。这也引发了北京某高校学生李蔚的思考:“我们都知道德育特别重要,但其实更应看重的是学生日常的行为规范,德育答辩会不会出现走过场等问题?”不只李蔚,很多网友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撰写德育论文、进行德育答辩,近年来已成为一些高校考核毕业生的重要方式。那么,这样的考核收效如何?德育成效,究竟该怎样考核?
河北大学发布的通知(官网截图)
德育答辩作为一种创新的德育考核方式,其初衷在于构建一个完整的道德教育闭环系统,强化德育工作的全程性与连贯性。通过撰写德育论文并实施答辩,旨在全方位评估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思想品德与行为等综合素质,推动高校德育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发展。这一模式的积极意义在于,它能够激发学生的“自我道德反思与评价”,促使学生主动回顾和总结自己在大学期间的德育成长。
然而,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德育成效的考核绝不能仅仅停留在毕业时的答辩和论文上。如果忽略了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管和过程的评价,而过分看重最终的答辩表现,无疑是用偏了德育的指挥棒。德育的核心在于“行”,而非“言”。一个人品德的高低,不是看他能说多少漂亮话、写多少论文,而是看他日常行为中如何践行道德规范。因此,德育成效的考核应当重在日常“咋做”,而非最终毕业时的“咋说”。
事实上,我国的教育法规也明确强调了德育的重要性,并提倡将德育融入学生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这意味着,德育不仅仅是一门课程,更是一种贯穿学生整个学习生涯的教育理念。因此,德育的考核也应当体现在学生日常的言谈举止之中,而非仅仅是一次性的答辩或论文。
如果高校一味或过重强调毕业时的“德育答辩”和“德育论文”,而忽略了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和监督,那么这样的德育教育无疑是舍本逐末,难以达到真正的教育目的。这不仅是对高校德育教育的一种懒政表现,更是整体考核体系的错位和不科学。这样的考核方式,不仅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德育水平,还可能滋生形式主义和虚假表述的风气。
因此,高校在推进德育工作时,必须注重全方位的支持、全过程的贯通以及全员的参与。德育不仅仅是德育课程的任务,更是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的共同责任。高校应当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日常行为监管机制,将学生的德育表现纳入日常的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高校德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德育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德育成效的考核应当重在日常的“咋做”而非毕业时的“咋说”。高校应当建立起一套科学、全面、日常的德育考核机制,将德育真正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既有知识又有品德的优秀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我们的力量。德育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有关方面需要共同努力,让德育之花在学生心中生根脚下发芽,绽放出绚烂的光彩。(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