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我用同城快递寄了一个文件,寄件的时候快递员要求我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可下单之前我明明做过实名认证了,为什么还要再验证一遍?”近日,北京市民钟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寄快递时遇到了被要求人脸识别的情况。进行人脸识别后,钟女士顺利寄出了快递,但她越想越不对劲——“寄个快递有必要录入人脸信息吗?”
寄快递需要实名认证,这是快递业的一条规定,其目的就是确保寄件安全。因而,寄件人每每寄快递时,都需要出示、查验、登记身份信息。
按说,身份证是公民个人身份最有权威的证件,只要身份证查验通过了,即可为寄件人办理寄件手续,根本无需再进行刷脸核验。
国家邮政局明确规定,对于初次在某快递企业寄件的,需出示、查验、登记身份信息;第二次寄件的,需查验身份信息。而人脸识别技术作为身份信息识别的辅助,目前正在试点应用,不作强制性推荐。而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脸信息属于法律所保护的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采集寄件人或收件人的人脸信息并非必需,应有可替代的方案。可见,“刷脸寄快递”并非一个“必选项”。
众所周知,人脸识别是生物识别信息的一种,属于敏感的个人信息,一旦泄漏或者被非法使用,容易导致寄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同时,“刷脸寄快递”,不仅会增加寄件人个人信息被泄漏的风险,而且也会给快递业增加一定的运营成本,比如设备的采购、维护等。此外,也会大大降低服务效率,引发寄件人的强烈不满。这说明,“刷脸寄快递”既有信息泄漏风险,又会增加运营成本,还会降低寄件人的满意度。此举真的没必要。
笔者以为,治理“刷脸寄快递”需多管齐下。一方面,快递业对寄件人信息的采集应以满足寄件必需为准,不必扩大采集范围,除了采集寄件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必要信息外,无需增设人脸识别验证环节,避免侵犯寄件人的个人隐私权。另一方面,快递业应简化实名认证的设置,以简便、易操作为先,方便寄件人寄快递。切忌简单程序复杂化,既给寄件人增加个人信息泄漏风险,又给快递员增添麻烦。同时,快递业应当增加信息技术部门的人员配备,进一步提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好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在提升寄件人寄送快递体验的同时,切实保护好寄件人的信息安全。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早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寄快递不必“刷脸”,既能让快递业节省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又能让寄件人快捷办理寄快递手续,更能让寄件人的个人信息得到切实保护。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廖卫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