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推广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疏通成果转化的“堵点”。
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谁能广纳天下英才,谁能拥有先进技术,谁就能在竞争中赢得主动、占领制高点。这里就涉及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但是,在现实社会里,科技成果的转化并非“一路坦途”,投入巨额资金,投入专家团队,研发的不少科技成果却“落满尘埃”“束之高阁”,每年都会有大量“沉睡的专利”“沉睡的科研”“沉睡的科技”。
倒不是说,这些“沉睡的专利”“沉睡的科研”“沉睡的科技”没有使用的价值,而是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会面临推广、合作、销售等问题。而一些企业也想“依靠科技实现转型发展”,只是面对“新的科技”“新的成果”有一些担心:是真的吗?真这么好吗?如果名不副实该咋办?其实,主要担心的是“钱花了”而“效果差”。
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科技成果推广中的“隔皮猜瓜”现象,科研公司、科研人员就像是“销售瓜的摊主”,而企业则像是“买瓜的”,只是“摊主”说好,给人的印象就如“王婆卖瓜”,即便“科研成果的瓜”再大、再圆、再甜,可是企业依然担心“瓜瓤是不是真甜”。毕竟,无论是购买科技成果,还是合作科技成果,企业是有风险的。因此说,广东省提出的“先使用后付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其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这就好比“先尝后买”的道理,“科技成果的瓜”是不是甜蜜,那就不妨让企业“先品尝味道”,确实有利于提升品质,确实有利于提高质量,确实有利于抢占市场,确实有利于新质生产力,那么企业就会在“尝到甜头”之后心甘情愿地“多多购买”。而且,一些企业也会受到资金的制约,“先使用后付费”能够化解这种难题。
科技成果的转化一直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优秀的科技成果往往难以走出实验室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成果。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隔皮猜瓜”,即科研人员和企业家之间缺乏充分的信任和了解,导致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遭遇重重阻力。而“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推出,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核心思想是让企业在实际应用中检验科技成果的价值,确保其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后再进行付费。在“先使用后付费”模式下,科技成果的转化变得更加灵活和高效。企业可以先尝试使用新技术或新产品,通过实际应用来验证其效果和价值。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因盲目引进不成熟技术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科研人员根据市场反馈及时调整研究方向,使科技成果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先尝后买”让科技成果转化多了“甜蜜味道”,科技成果推广不能总是“隔皮猜瓜”!(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