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北廊坊固安县一小区内有人掉入污水井中死亡,视频中一名女子大声呼救:“快来人吧,有人掉进去了,113栋楼下的。”据极目新闻报道,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确认有此事发生,掉进污水井的两个人均已去世,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事发后,已经对小区内所有井盖进行了排查。至于两人当时是怎么掉进去的,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不过前几天雨比较大”。
网传视频截图(来源:红星新闻)
“一对母子掉进小区污水井遇难”,虽然是意外事故,但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大雨”。因为下大雨对不少地方来说都是常有的,但因为大雨而造成业主掉进小区内的污水井,这种情况则是很少的。
这对母子不可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地向污水井走,如果污水井质量没问题,就算他们从上面的盖子踩过,也不会掉进去。倘若污水井盖有问题,只要物业及时维修或者竖起明显的警示标识,也不大可能有人专门前去“探险”。
据报道,一名知情者称,掉下去的二人系母子,此前就有人发现了井盖存在问题并通知了物业,但物业并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倘若情况属实,那么,这就不只是一起简单的意外事故,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责任事故。作为以收取业主费用来维持经营的物业,必须本着对业主安全负责的态度,全面、常态地对小区内的有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在业主已经发现井盖存在问题并告知物业的情况下,物业怎么能够无动于衷,既没有及时维修,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识?难道,他们只负责收钱,不负责服务?
近年来,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日趋普遍,亟待引起重视。加强对物业的管理,不仅是地方的责任所在,也是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有的地方虽然出台了相关制度、措施,但关键在于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切实压实物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他们因麻痹大意导致安全“陷阱”丛生。
悲剧不能重演,小区内的安全“陷阱”理应由物业填平。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在这方面,各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