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成都市民李云(化名)和朋友一起到金牛区某餐饮店用餐,之后餐馆收取1元餐具费。李云表示不认可,但迫于餐馆强硬要求,就支付了1元。后经各方调解无果,李云将餐馆起诉到成都金牛法院。今年6月份,成都金牛法院立案。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金牛区某餐馆无权收取该笔餐具费。
资料图,图文无关
虽然一套餐具只收取1元的使用费,但餐饮商家的这种强制乱收费行为不仅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侵权行为,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霸王行径。可以说,“餐具费”就是“霸王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可见,餐饮商家“霸王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近年来,已有不少消费者开始与餐饮商家“较真”了,之前就有消费者把收费餐具带回家的新闻报道,这其实就是消费者对餐饮商家“霸王收费”的一种不满和抗议。
据了解,除了餐具费外,餐饮商家还存有诸多其他“霸王收费”项目,比如:餐位费、茶水费、酱料费,等等。可以说,只要餐饮商家想到的费用,都被一一列入了收费项目。
因此,遏制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还需监管“站出来”。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餐饮业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必要的督查,一旦发现存有“霸王收费”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同时,要督促餐饮商家在显眼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监管部门要对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约谈、开罚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方式,让无良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遵守买卖契约,做到合理、合法、合规收费。
其三,监管要“严教育”。监管部门不妨通过公开“霸王收费”的消费典型案例,既对广大商家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又对广大商家起到教育的目的,从而促使广大商家学会诚信经商,合法经营。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出台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对餐饮商家“霸王收费”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切忌“装哑巴”,任凭餐饮商家“想收就收”,助长无良商家“霸王收费”的嚣张气焰。
只要监管“站出来”,做到严督查、严处罚、严教育,再辅以鼓励举报,就一定能有效遏制餐饮商家“霸王收费”的消费侵权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