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针对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蓄意规避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资格审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通知提出了具体举措和要求,对更好地维护应聘人员平等就业的权益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标准。
公开招聘向来是事业单位择优进人的主要途径,涉及广大应聘人员平等就业权益。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打着公平的“擦边球”,设置“萝卜招聘”,实在有失公开招聘的“公平性”。所谓“萝卜招聘”,指为有关系的候选人“量身定制”的招聘条件或者职位,从而帮助其成功应聘。针对此类现象,通知明确要求,要综合分析研判岗位职责要求和近几年招聘情况等,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科学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同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提出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得进行“简历筛选”,且要注重防范“近亲繁殖”问题。
通知明确了一系列原则性的要求和规范,但是实施起来还是要“因地施策”,立足实际。要真正遏制“萝卜招聘”的滋生,打好制度“组合拳”是关键。不管是公开招聘中存在的命题质量不高、考务委托乱象,还是高科技作弊情形;抑或是有的地方自行制定出台倾斜政策或者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范围,造成政策不平衡情况等,都是没有明确制度规范的结果。没有主要负责人的“默许”,也不会有相关的“擦边”行为。只有打好制度“组合拳”,保持“零容忍”态度,刀刃向内,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用强有力的制度防范公权私用,才能铲除“萝卜招聘”现象的滋生。
强化全过程“无死角”监督也是重要一环。我们要练就“火眼金睛”,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督体系,让“乱为者”“无位”,全方位、无死角彻底斩断“近亲繁殖”的“绿色通道”。一旦出现“萝卜招聘”,不仅要依法处理“上岗当事人”,也要对涉事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倒逼领导干部慎用公权。前不久,某地发生的“41人考上事业编,4个月后被告知考试作废集体清退”一事引起热议。这起事件中的几个细节,都是此次通知要求着力规避的。比如,“招聘方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再如“违规设置限制性指定性报考资格条件”。其招聘的41人中,有一半以上属于原有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等等。上述通知明确,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显然就为这些规范性存疑的操作释放了明确的纠偏信号。
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之下,公平显得尤为重要,各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要走好“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当好监督者,让“萝卜招聘”销声匿迹,营造起风清气正的就业氛围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