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面试通过了,体检没通过,不确定以后是否还有机会进入医院、高校工作。”今年7月底,毕业于北京某知名医学院的博士生小张,在计划入职一家知名医院的医教研岗位时,被告知他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不符合该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9年,小张查出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进行了手术,虽然手术预后较好,疾病也不具传染性,但还是被以患病为由拒绝了。“难道生了病就该失去好的就业机会吗?”小张失望地说。
一些求职者在体检中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慢性疾病而被用人单位拒录。公平而言,“患病求职者”被拒绝录用,既不违法也不涉嫌歧视,因为一些招录岗位的标准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但是,小张的话听着也让人心疼,更让人同情:“难道生了病就该失去好的就业机会吗?”这句话说出的不仅是他自己的心声,而是所有“患病求职者”的无奈。
患病本身就十分痛苦,而他们积极向上,愿意自食其力、减轻家庭负担、贡献社会的追求,难道有错吗?对此,有律师建议进一步完善就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将更多的健康状况,如慢性病、已治愈的恶性肿瘤等,纳入平等就业保障范围。这个建议挺好,值得有关部门“听好”。“难道生了病就该失去好的就业机会吗?”这句话既是追问,也是思考!
首先,“患病求职者”,需要从就业公平的角度被温柔以待。无人敢用,不愿使用,“患病求职者”不仅要承受疾病的折磨,还要面对社会的不理解。患病并非求职者的过错。简单地将求职者的病情与就业能力画等号,显然是不公平的。对于那些因病失去工作机会的人们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努力和付出,对他们温柔以待。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求职者的病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让求职者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其次,“患病求职者”,需要从就业制度上推开温情的窗口。需要完善就业制度,保障患病求职者的权益。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因求职者患病而粗暴的拒绝,而是应该区别不同的情况,比如身体已经恢复的,能够干些工作的,要依据治疗的情况,而不是“一概不用”。政府还应加大对患病求职者的扶持力度,提供一定的就业补贴和优惠政策,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应当注重求职者的能力和潜力,而不是仅仅关注他们的“有病”,还要看到他们的“有才”。
再次,“患病求职者”,需要从社会关怀的层面留下新希望。要加强对患病求职者的心理关爱。社会应当关注患病求职者的心理健康问题,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类公益活动,帮助他们建立自信,重拾生活的信心。需要提高公众对患病求职者的认识和理解,让更多人了解他们的困境和需求,鼓励企业为患病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让他们放下心理负担。
为“患病求职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让他们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价值,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