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少数不法分子却将其视为“唐僧肉”。半月谈记者近期采访基层办案人员和专家学者了解到,村集体“三资”领域贪腐案件花样繁多、散点多发,发生此类案件的地区多存在上级同级监督偏软、群众监督弱化等深层次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一些不法分子却把它视为“唐僧肉”,有的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巧立名目蚕食各类专项资金;有的通过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侵占集体资源及收益、设立“小金库”等方式,强取豪夺;有的更是胆大直接,明目张胆直接侵吞农村“三资”。
农村“三资”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遭“蝇贪蚁腐”啃食,暴露村干部监管短板。众所周知,不少乡镇大多下辖十几个行政村,行政村下还有分散的自然村组,一些山区更是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距离又远,人手少导致监管乏力。加之,家族宗室,血缘血脉,人情世故等观念在农村地区根深蒂固,农村人往往把感情看得比规则更为重要,在乡村,人们讲究的是乡里乡亲,规则也无法逾越人情这道坎,有的村甚至户与户间都或多或少存在亲属关系,这使得利益纠缠更为复杂深刻。如果监督不到位,一些村干部的腐败问题,是很难被曝光的。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要目光向下,多一些一竿子插到底的检查督查,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身边干部的廉洁情况,以此发现问题线索,揪出啃食农村“三资”的“蝇贪”“蚊贪”,并且从严惩治;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的阳光公示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此外,要严把选人用人关,从源头遏制腐败发生。
随着乡村振兴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的惠农政策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实在,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多措并举,从严惩治村集体“三资”领域的贪腐问题,斩断伸向农村“三资”的黑手。(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