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年轻干部本应是充满朝气与希望的新生力量,他们如同新鲜血液,有望为体制注入活力、创新与激情。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却陷入了“多多益善”的误区,过分追求年轻干部的数量,而忽视对其质量的严格把关。这种现象不仅背离选拔年轻干部的初衷,更可能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潜在的危害。
在一些地方,存在一种奇特的“繁荣”景象:年轻干部选拔数量逐年攀升,相关报告中的数据漂亮得如同精心打扮的网红脸,这些数据似乎在向外界展示此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成果。然而,当揭开这层看似繁荣的面纱,却发现其中隐藏着“三式”选拔问题。
一是“批发式”选拔,即“揠苗助长”,大量未经充分考察和考验的年轻干部被仓促推上重要岗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暴露出能力不足、经验欠缺的问题,导致工作推进受阻,政策执行变形,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二是“关系式”注水,即一些有背景、有关系的年轻人,通过不正当途径混入选拔队伍,挤压真正有能力、有抱负的年轻干部的发展空间,破坏整个选拔环境的公平性;三是“花瓶式”包装,即选拔过程中,过于看重学历、形象等外在因素,而忽视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内在品质,导致在处理实际复杂问题时却束手无策、真正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时却不见踪影,是一种形式主义的选拔方式,华而不实。
选拔年轻干部,其核心在于“质”而非“量”。一个优秀的年轻干部,应该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在年轻干部选拔中,要坚决摒弃“量产”思维下的“人才泡沫”,坚持“精选”原则。具体而言:要建立严格、科学的选拔标准,综合考量年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多维度的考察机制,真正了解干部的实际水平;要加强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杜绝“暗箱操作”,让每一个有能力的年轻干部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要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不能只选拔不培养,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能力,真正成为能够担当重任的栋梁之才。(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高梦娇/文 张文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