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评论员 李萌
11月17日,因“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走红的老师发视频称已经离职。视频中,老师表示,视频播放量过高,学生家长担心对孩子产生影响,自己第一时间下架视频,第二天到学校一直积极观察孩子的状态。但最终自己接到投诉,迫于各方压力,选择了离职。
这位老师错了吗?评论区产生了不小的分歧。一个达成“最大公约数”的观点是:积极管教和发短视频是两码事,错的不是给学生戴“小蜜蜂”,而是把学生“晒”到网上。
其实,两方的声音都能理解。支持老师的,无非是希望其他老师不受影响,继续大胆管教学生;反对老师的,也无非是希望保护好学生的自尊心和隐私权。说到底,发声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
一件小事掀起海量讨论,背后是公众对于落实好教育惩戒权的急切期盼,这才是这起“戴小蜜蜂”事件的真问题。
从2021年3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施行,到今年4月中央发文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每次有关教育惩戒权的报道,都能引发公众的热烈反应。
可以说,把“戒尺”还给老师,我们的社会已经有了共识。但落实到个体身上,还得靠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拿出指引,明确违纪行为与惩戒措施间的对应关系,给老师更多底气,也便于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和边界。
“小蜜蜂”事件还提了个醒。短视频时代,学校和平台应当规范教育工作内容上网,注重保护学生的肖像权、隐私权,绝不能把孩子当作“视频道具”,变成“流量密码”。
真理越辩越明,道理越讲越清。在这场看似对立的大讨论中,我们其实正逐步走向共识,那便是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明确教育惩戒权的边界——一切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