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先享后付不应成为侵权“遮羞布”

2024年12月16日15:55

来源:大河网

在消费市场日益多元的今天,“先享后付”作为一种新兴模式走入大众视野。然而,央视曝光的“先享后付套路多”问题,却让这一原本充满潜力的消费模式深陷争议泥沼,亟待各方深刻反思与积极应对。

一些不良商家与运营平台将“先享后付”异化为侵权的“利器”。在美容、健身等服务行业,部分商家以免费体验、优惠套餐为诱饵,在消费者尚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便通过隐蔽手段诱导其签订先享后付协议。一些商家在推销过程中夸大服务效果、模糊关键信息,待消费者反应过来想要退出时,却发现面临诸多阻碍。如在某些祛痘服务中,工作人员强行操控消费者手机完成签约流程,事后解约更是难上加难。这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也违背了商业活动中的基本诚信原则。

从运营模式来看,先享后付平台的一些操作也存在诸多弊端。部分平台在与商家合作时,过于注重商业利益而忽视对商家资质与行为的审核监管。一些平台在消费者签约过程中,利用冗长复杂的电子协议、默认勾选等手段,使消费者在不经意间陷入“套路”之中。一旦消费者与商家产生纠纷,平台往往未能承担起应有的协调与保障责任,反而在还款、解约等环节设置重重障碍,令消费者投诉无门、维权无路。

这种“先享后付”套路泛滥的现象,究其根源,在于市场逐利冲动与监管相对滞后的矛盾。一方面,部分商家与平台为追求高额利润,不惜采用不正当手段,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在面对新兴消费模式时,监管规则未能及时跟上,监管手段相对薄弱,导致一些不良商家与平台有机可乘。

要杜绝“先享后付”套路,消费者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面对各种消费诱惑时保持清醒头脑,仔细阅读相关协议条款,不轻易授权。监管部门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先享后付模式的准入门槛、运营规范与监管责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行业协会也应发挥积极作用,制定行业自律准则,引导商家与平台诚信经营、规范服务。

“先享后付”本应是消费创新的有益尝试,莫让它沦为侵权的“遮羞布”。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构建起健康、有序、透明的市场环境,才能使这一模式真正造福消费者,为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注入正能量。(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魏敏)

责编:孙华峰   编辑:杜若森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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