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生命无贵贱,逃逸皆应惩

2024年12月19日14:55

来源:大河网

12月18日,据报道,新疆乌苏市一男子撞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后逃逸。这件事情映射出一些人对于生命意识的淡薄和法律意识的缺失。与那些频繁发生的撞人逃逸案件相比,虽然受害者从人类变成了野生动物,但背后所暴露的生命漠视和法律淡薄却是惊人的相似,令人深思。

在人类的交通世界里,无论是撞人逃逸还是撞死动物逃逸,都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和对法律责任的逃避。撞人逃逸,往往意味着肇事者对受害者生命的无视和对法律制裁的恐惧。近年来,多起撞人逃逸案件震惊社会,肇事司机在撞人后不仅未施救,反而逃逸,导致受害者错过最佳救治时机不幸离世,事件激起社会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强烈谴责。

而撞死动物逃逸,则更多地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界生命的冷漠和对生态保护责任的忽视。新疆乌苏市的这起事件,肇事司机在撞死鹅喉羚后,不是选择立即报警或采取救助措施,而是因害怕被发现而逃离现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鹅喉羚生命的无情剥夺,更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战。

生命无贵贱,无论是人类还是野生动物,都是地球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的生命同样宝贵。从道理论证的角度来看,尊重生命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儒家思想中的“仁爱”观念,强调对生命的尊重和爱护。此类思想告诉我们,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和保护,无论它是人类还是野生动物。

从本质上看,撞人逃逸和撞死动物逃逸虽然在受害对象上有所不同,但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责任的逃避。以法律为准绳,无论是撞人逃逸还是撞死动物逃逸,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交通肇事逃逸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护生命安全和生态平衡。

此次撞死鹅喉羚逃逸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无独有偶,内蒙古正镶白旗公安局也曾破获一起撞死羊后逃逸的案件,肇事司机最终被警方依法处理,不仅承担了法律责任,还赔偿了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生命无贵贱,逃逸皆应惩。无论是撞人逃逸还是撞死动物逃逸,都是对生命意识的严重缺失和法律责任的逃避。我们应该从这些事件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美好的社会,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在地球上安全地生长。(郑州大学 杨培宇)

责编:孙华峰   编辑:韩淼宇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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