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这一举措蕴含着深刻的战略意义和经济价值.
此次关税调整旨在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5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在支持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降低环烯烃聚合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救火车和抢修车等特殊用途车辆的自动变速箱等的进口关税,有助于我国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相关产业的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升级。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降低环硅酸锆钠、CAR-T肿瘤疗法用的病毒载体、外科植入用镍钛合金丝等的进口关税,这将使国内医疗领域能够更便捷地获取高质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尤其是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也是此次关税调整的重要考量,降低乙烷、部分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关税,有利于引导资源向绿色产业倾斜,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同时,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糖浆和含糖预混粉、氯乙烯、电池隔膜等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这一举措可以适度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减少国外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增强国内产业的竞争力,促进国内产业在稳定的市场环境中实现技术创新和规模扩张。
从扩大对外开放的角度来看,2025年我国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于 34 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未来完成最终降税后,双方接近 96%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这将进一步深化我国与各国的贸易合作,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格局中的地位。
此外,我国继续展现大国担当,2025年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同时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这不仅有助于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全球经济的稳定与繁荣。
在税目调整方面,2025年增列纯电动乘用车、杏鲍菇罐头、锂辉石、乙烷等本国子目,优化椰子汁、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等税目名称的表述,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60个,同时新增和优化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使税则体系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提高关税征管的准确性和效率,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体而言,2025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是在立足国内经济发展需求、推动产业升级、保障民生福祉的基础上,积极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深化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我国经济在新的一年中稳健前行注入强大动力,也为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韩盼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