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状”指的是上下级就某项工作签订责任书,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责任清晰界定的目的。就责任状本身来看并无问题,即让下级给上级立了“军令状”,也让上级给下级上了“紧箍咒”。
然而,责任状却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耕地保护来一份、生产安全来一份、人居环境来一份......责任状的泛滥已经成为基层工作的普遍现状,看似是上级把工作“沉下去”,但实际却是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基层单位也经常是“一头雾水”让签就签,签完之后将文件“束之高阁”,只有到年底考核或者“出了事”时才拿出来派上用场。责任状的“满天飞”其实是形式主义带来的一种责任失序、权责失调问题,暴露出上级不考虑基层实际能力,只想“甩包袱”的官僚主义作风。责任状的“大山”压得基层干部寸步难行。
“给责任状做减法,给责任做加法”是回归责任本质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通过去除责任状的形式主义枷锁,让基层轻装上阵。上级部门应重新审视责任状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对内容相近、目标重叠的责任状进行整合,通过科学评估制定出聚焦关键任务的有效“责任状”,确保基层责任与全权、资源相匹配。另一方面,要通过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提升工作实效。取消责任状不等于取消责任,面对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要求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勇气更要有担当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不再局限于责任状上明确的条款,而是以更广阔的视野进行思考与担当。同时,要通过完善责任考核与监督机制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解决好责任“缺位”和“不到位”问题,让“权责要对等、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机关和基层共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高效的行动,推动各项事业“落地生根”。(王馨/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