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媒体披露了四川省阆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郑苑平严重违纪违法案相关细节。作为“一把手”的郑苑平,利用职务之便,带头组成“敛财团队”“揽私活”“赚外快”,从协审项目捞回扣等,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自古以来,为官发财都是不能相交的两条线,今天的党员干部手握公权,如果一面吃着“公家饭”,拿着国家发放的薪酬,一面又利用“公家”资源“揽私活”“赚外快”,在官行商或明官暗商,这种行为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以权谋私,就是公权滥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都对此作出过相应规定,划出了纪法“红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厘清为官与发财的界限,否则必将为此受到纪法之严惩。
“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当官就不要想发财,发财就不要想当官,“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既要当官又想发财,必然会导致权力“寻租”而滋生腐败,将手中的行政资源当成“摇钱树”,大肆敛财而掉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根本,将当官就不许发财作为从政的底线,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以人民赋予的公权谋取公利,拒绝不义之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避免丢掉为官本分而误入歧途。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员干部要自觉将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修好共产党人之“心学”,坚持思学贯通、知行统一,做到“高悬法纪明镜、紧握法纪戒尺,掌准为官尺度”,守好从政初心,破除“心中之贼”,不断提升思想素养和政治觉悟,筑牢廉洁自律拒腐堤坝,始终忠诚干净担当。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要完善政治法则,健全制度防线,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对于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越“底线”、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防止“破窗效应”,形成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约束,使之断掉当官发财的念头。
为官又做“发财梦”,说到底是将个人利益摆在首位,想两头都占的“贪心”,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的。 党员干部既然选择了当官,就要耐得寂寞、守住清贫,廉洁从政服务人民,不破纪、不越线,在本职工作中有所为有所成。(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