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遛娃需买“陪同票”?安全责任与消费公平如何平衡

2025年02月22日10:39

来源:大河网

近年来,室内运动拓展类游乐场逐渐成为家长“遛娃”的热门选择。然而,部分商家要求家长必须购买与儿童同价的门票才能陪同入场,这一规则引发了广泛争议。

从表面看,这一要求似乎是为了保障儿童安全,但深入探究后发现,其背后既涉及消费公平性问题,也折射出游乐场经营者在安全责任与商业利益之间的博弈。如何平衡各方诉求,既保障儿童安全,又维护消费者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五棵松万达广场某知名游乐场,原本规定“不满16岁需家长购票陪同”,但在家长质疑后悄然调整为“12岁以下需陪同”,这一变动本身便暴露了规则的随意性。

类似现象并非个例。记者调查发现,不同游乐场对陪同年龄的界定差异显著:有的要求10岁以下儿童需家长陪同,有的则针对6岁以下儿童强制购票,甚至通过签署免责协议规避责任。这种标准混乱不仅让家长困惑,更让人质疑规则的合理性——究竟是为了安全,还是变相提高营收?

更令家长不满的是,多数游乐场未对“陪同票”与儿童票进行价格区分。以某品牌游乐场为例,家长陪同需支付248元全价票,与儿童票价相同。这种“一刀切”的收费模式,无疑加重了家庭负担。反观北京某商场推出的50元陪同票,既满足家长陪伴需求,又降低消费门槛,显然更受认可。可见,规则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影响消费者体验。

游乐场强制家长陪同的另一争议点在于责任划分。部分家长认为,商家此举是为了规避自身的安全保障义务。例如,有场馆要求家长签署免责协议,声明“若孩子因未遵守规则受伤,商家不担责”。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游乐场作为经营者,无论是否要求家长陪同,均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因家长在场而免责。

司法实践也印证了这一观点。2022年湖南衡阳县一起案件中,家长因陪同孩子乘坐游乐设施受伤,法院判决游乐场承担30%责任,理由是其未充分提示风险且未制止成人参与儿童项目。类似案例表明,安全责任的核心仍在于经营者是否尽到设施维护、风险提示和人员监管义务。若将责任简单推给家长,既不合乎法律,也难以真正降低风险。

争议的背后,折射出儿童娱乐行业的两大矛盾:一是经营者追求利润与消费者追求性价比的冲突;二是安全成本与责任分担的失衡。破解这一困局,不能仅从场馆方的角度出发,比起简单的规则调整,行业标准的制订、监管部门的引导或许是更加根本的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优化亲子游乐服务”,“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对一系列不合理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这一文件为行业规范化注入政策推力,但要将纸面规定转化为现实体验,则离不开经营者、家长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推动儿童游乐行业健康发展,对商家而言,需摒弃“一刀切”的收费思维,以更精细化的服务赢得市场;对家长而言,监护责任不可推卸,但也不应被不合理规则绑架;对监管部门而言,需加快完善行业标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唯有如此,才能让“遛娃”不再是负担,而是真正轻松愉悦的亲子时光。

安全无小事,公平亦重要。当规则的设计既尊重消费者权益,又筑牢安全底线,儿童游乐场才能成为家长放心、孩子开心的“快乐天地”。(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铁)

责编:孙华峰   编辑:任昱炎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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