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在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提升工作效能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无数事实证明,“创优”不仅仅是一种竞争机制,更是一种精神引领,能够激发一个部门或者单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推动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但让人担忧的是,一些地方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急功近利,让“创优”成“创忧”。
比如一些地方为了“创优”,不惜血本成立领导小组、大作规划、精编材料,只为挤进为数不多的“示范名录”。示范的队伍越来越大,示范的牌子越发越多,但真正的示范效果却微乎其微,不少地方,活动刚结束,各种问题就接踵而至。再如有些城市在“创优”过程中,过于重视表面工作,把主要时间精力用在“面子”上,用在突击整治、临时美化上;而对于“里子”,如埋在地下的管线、城市下水道等却极少顾及。一些头顶各种优秀头衔的城市,每到夏天涨水季节,城市四处水满为患,市民叫苦不迭。
无论是何种“创优”活动,其本质都应该是“为民”,是通过相关部门党员干部的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当地老百姓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然而,一些官员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把“创优”简单理解为自我表现的机会,认为“优”了,自己就有了政绩,就为下一步的提拔晋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就可能让“创优”走形变味,以人为本变成滋扰民众,长效工作变成临时突击,即便创建成功,不但难以获得群众认可,而且还可能劳民伤财,给老百姓的生活生产添乱。
“创优”成“创忧”,看似荒诞不经,其实还是有迹可循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极个别官员的政绩观出了问题,在政绩冲动与利益驱动下昏了头,为目的不择手段,丝毫不顾客观实际与群众的民生需求。动机不良,目的不端正,必然导致行为出格。各地各部门要防止“创优”成“创忧”就必须多措并举,打好治理的“组合拳”。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帮助,提高他们的政治站位,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完善评价体系,既要看“面子”,更要看“里子”;此外,也要强化监督执纪,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创优”的严肃性。(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