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正式实施。根据新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被大范围禁用,涉及面包、糕点和焙烤食品馅料等七类食品。新规实施半个月了,宁波情况如何?脱氢乙酸钠是否已从市场上消失?商家又有哪些替代方案?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宁波多家超市、烘焙门店和食品企业。
脱氢乙酸钠为何被“打入冷宫”? 追溯脱氢乙酸钠的应用历史可以看到,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1998年年会上讨论并通过将脱氢乙酸钠列为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当时的食品安全评估结果认为,脱氢乙酸钠是一种安全的防腐防霉保鲜剂。近年来,随着烘焙产品的消费量明显增多,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含量需要重新考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脱氢乙酸钠进行了毒理学评价,认为脱氢乙酸钠经口暴露在一定剂量下可能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研究表明,长期过量食用脱氢乙酸钠,可能会引起肝肾功能减弱,还可能出现惊厥、颤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
因此新版标准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面包、糕点和焙烤食品馅料等七类食品中被大范围禁用。这是基于科学的评估和对公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是权衡利弊后的科学决策,旨在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确保脱氢乙酸钠不再违规使用,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脱氢乙酸钠的行为。对于违规商家,要给予严肃的处罚,让其不敢轻易触碰红线。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消费者也能参与到监督中来。
对于食品企业而言,要积极寻求替代脱氢乙酸钠的方案。这不仅需要企业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还应加大对研发的投入,探索出既能保证食品品质和保质期,又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足,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关注食品标签上的添加剂信息。当发现食品中存在违规使用的添加剂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消费者的关注和监督,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
要把脱氢乙酸钠彻底打入“冷宫”,关键在于落实各方责任,形成监管的合力。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企业要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提高监督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让“打入冷宫”的脱氢乙酸钠没有机会“走出冷宫”,真正将食品安全的隐患之“门”“落锁”。(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