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近日,河北省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廊坊市联合调查组初步核查后,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这一事件,无疑为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作风课,也敲响了作风建设的警钟。
从表面看,这只是一个关于广告牌颜色的规定,但背后反映出的却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城市治理本应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而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面子”,搞一些不切实际的规定。商家招牌颜色本是商业活动的一部分,禁用“红蓝黑”这样简单粗暴的做法,不仅影响了商家的正常经营,也破坏了城市的营商环境,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正如古人云“居官当廉正自守,毋黩货以丧身败家”,个别干部这种罔顾群众利益的行为,实则是在自毁形象、自损根基。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党上下大力整治“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仍有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对中央精神置若罔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老问题时有反弹。这种不务实、不担当的作风,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与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
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城市治理等各项工作中,应该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而不是搞一些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此次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因广告牌颜色问题被免职,正是对这种不良作风的严肃纠正,释放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自己的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真正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要时刻牢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古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精力和心思放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改善民生上面。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因广告牌颜色问题被免职,不仅仅是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警示。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