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中央文件形式穿透行政层级直达田间地头时,其承载的战略意义已超越单纯的纪律约束。在乡村振兴战略由全面推进转向纵深突破的关键阶段,这份新规以刀刃向内的制度创新,直指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如何锻造政治、本领、作风“三过硬”的基层铁军,为乡村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新规将“坚定理想信念”置于廉洁履职首位,绝非形式化的政治表态。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广中,基层干部的政治判断力,直接关系着村庄规划能否延续历史文脉。当规定明确禁止“落实政策层层加码”时,实质是要求干部在政策执行中校准政治坐标,避免形式主义的出现,而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具象化为可操作的治理程序,使政治过硬从抽象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履职标准。
针对“微腐败”这一侵蚀乡村振兴成果的顽疾,新规构建起立体化作风监督体系。从“强农惠农资金”到“集体资金管理”,禁止性条款织密制度笼子。同时,可以通过“廉洁履职积分制”“勤廉家访”等创新举措,将软约束转化为硬指标。例如,可以推行“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将信访举报、审计问题量化为干部考核数据,使作风监督具象可视。更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创设的“澄清保护机制”,既划清纪律红线,又建立容错空间,为担当者卸下思想包袱。这种“严管厚爱”的辩证统一,正在培育既干净又干事的基层政治生态。
新规的制度设计,通过“四议两公开”将传统治理智慧制度化,借助“数字监督”注入现代治理要素,利用“提级审核”破解基层监督困境。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更加顺利。同时,规定要求的“任期审计”“离任审计”,不仅防范了“新官不理旧账”的短期行为,更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期,这份廉洁履职新规的价值早已超越反腐倡廉本身。它通过重塑基层干部的价值坐标、能力结构、行为规范,正在培育乡村振兴最关键的“人力资本”。当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既能守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廉洁底线,又具备“带群众闯市场”的过硬本领,乡村振兴便真正获得了可持续的内生动力。在制度约束中释放人的创造性,在纪律规范中激发干事热情,让广袤乡土既涌动着清风正气,又迸发着创新活力。当“三过硬”干部队伍在希望的田野上茁壮成长,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必将绘就新的华章。(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