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经查,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这家公司的“翻车”,撕开了直播行业逃税的遮羞布。该MCN机构利用空壳企业虚开发票,构建起复杂的避税网络,不仅损害了企业声誉,也让涉案主播口碑暴跌。此案警示,在大数据监管时代,任何与法律“合谋”的逃税行为都将自食恶果。
直播行业中,部分MCN机构以“降低税负”为诱饵,吸引主播加入逃税同盟。这种畸形合作源于主播和机构的双重认知偏差。主播往往只看到到手收入增加,却忽视了自身的纳税主体责任;而机构则将“税务筹划”异化为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忽视了企业合规的重要性。
近年来,从头部主播偷逃税案到此次千万元级机构违法事件,税务监管的“技术进化”正在颠覆行业潜规则。2024年“以数治税”体系全面升级后,监管部门已具备三重“火眼金睛”:其一,跨平台数据穿透,将直播平台打赏收入、电商带货佣金、支付平台资金流与工商登记信息实时比对,让阴阳合同无所遁形;其二,智能风险建模,通过设定收入成本配比阈值、发票开具异常系数等指标,自动识别“高风险企业+高收入主播”关联模型,如案例中1196份虚开发票刚入账就触发“零成本开票”红色预警;其三,精准个案追踪,依托粉丝量、商业合作频次等数据构建收入评估模型,确保“流量变现”全链条税负监控。
直播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内容创新,而非税务投机。主播应认识到,流量带来的高收入对应的是更高的社会责任,依法纳税是义务,更是个人品牌的“信用防火墙”。MCN机构也应将重心放在如何帮主播多创造价值上,而非琢磨如何逃税漏税。真正的行业竞争力藏在精细化运营的细节里。
税务监管的迭代是数字经济治理的必然。随着《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等新规落地,监管的“数据围栏”只会越来越严密。直播行业应趁早拆除“逃税同盟”的危楼,在合规的地基上重建行业信任。在大数据时代,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题。毕竟,比流量更持久的,是法治的确定性;比“税务筹划”更靠谱的,是对规则的敬畏。(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张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