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流量确权:一场重塑数字文明产权制度的司法革命

2025年04月25日17:23

来源:大河网

据报道,广州互联网法院在一起商业诋毁纠纷案中作出突破性判决:某公司公众号编辑私自转链第三方公众号文章导致公司公众号流量损失,被判赔偿10万元。这是我国司法机关首次将网络平台流量明确界定为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标志着数字经济基础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该判例不仅填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关于虚拟财产保护的司法适用空白,更通过引入“用户注意力量化模型”和点击率转化率等运营数据,建立起可量化的流量贬损赔偿标准。  

这场判决的突破性在于重构了数字资产的产权逻辑。当抖音直播间单场GMV(成交总额)破亿、小红书博主粉丝经济年入百万成为常态,流量早已突破“虚拟”标签,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司法实践显示,10万元赔偿额对应约100万次有效曝光的司法定价——按行业平均CPM(千次展示成本)测算,其经济价值已接近头部MCN机构对腰部博主的内容采购价。这种定价机制不仅折射出“注意力经济”的实质,更倒逼平台企业调整用户协议。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已着手修订流量收益分成条款,B站推出的“创作者流量银行”等新型资产管理工具,预示着数字资产确权机制正在加速成型。  

制度演进往往伴随深层挑战。现行会计制度尚未纳入虚拟资产科目,导致企业资产负债表无法体现流量价值;深圳试点的“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认证与司法部推动的《虚拟财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正是破解这一困局的制度探索。放眼全球,日本《IT基本法》修订案将NFT交易纳入动产登记,欧盟《数字服务法》要求平台公开流量算法权重,各国都在构建适配数字文明的产权体系。中国司法此次率先为流量资产“正名”,既是对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北京互联网法院设立“数字权益合议庭”等实践的总结,更是对数字经济制度红利的释放——据国家统计局2025年公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60.3万亿元,其中数字资产确权市场规模预计突破800亿元。  

这场司法革命的经济学价值,在于完成了诺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理论在数字时代的验证。当流量确权使数字生产要素的“产权束”完整化(阿尔钦产权理论),其释放的制度红利堪比工业革命时期的专利制度。深圳某MCN机构的数据显示,确权判决后原创内容授权交易量增长230%,侵权纠纷处理周期缩短65%。最高人民法院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中强调:“虚拟财产保护不是简单的法律概念延伸,而是数字文明时代生产关系重构的必然。”  

从司法确权到产权革命,这场变革正在重塑数字经济的运行规则。当杭州互联网法院启用区块链存证固化流量数据,当北京互联网法院组建跨学科审判团队,我们见证的不仅是具体案件的裁判,更是数字经济基础制度的构建。正如全球首例NFT版权拍卖引发的链上确权革命,中国司法对流量资产的“正名”,正在为10.97亿数字公民的在线行为赋予经济价值坐标系——每一次点击、转发与创作,都可能成为数字产权簿上的可量化资产。这种制度创新不仅呼应了我国互联网普及率78.2%的国情(CNNIC第53次报告),更通过司法确权将全民数字行为纳入规范化资产体系,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志高)

责编:孙华峰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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