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未到先火,趁“火”打劫的又卷土重来。近日,“提前两个月订酒店五一住不了”的话题冲上热搜。据报道,南京、苏州、汕头、海口等多地监管部门发文告诫酒店、民宿经营者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严格履行预订承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对已生效订单擅自毁约提价。海口还明确提出,对于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罚50万元。
连休五天的“五一”假期日益临近,不少有出游计划的人很早就通过平台预订了酒店或民宿。但令人没想到的是,一些酒店、民宿竟然擅自“毁约提价”,这不仅戏耍了消费者,而且也破坏了行业规则。可以说,“毁约提价”是一种赤裸裸的“趁节打劫”。
眼下,大多数游客在选择出游前,往往都要通过网络平台先预订酒店或民宿,一来提前预订价格相对便宜,二来提前预订也没有后顾之忧。而且,很多游客往往会在乎酒店、民宿价格的高低。如果价格适中,游客出游的热情就高。相反,如果价格“逢节就涨”“涨得离谱”,游客出游的热情就会大大降低。
按说,每逢节假日,尤其像“五一”、国庆这样的长假期间,酒店、民宿的价格适当涨一点,这也可以理解,毕竟酒店、民宿也有淡季、旺季之分,通过旺季涨一点,也可弥补淡季的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但如果酒店、民宿动辄“毁约提价”,那无疑是一种极不地道的做法,有损酒店、民宿的形象和声誉。
众所周知,酒店、民宿做的是一种长流水的生意,而不是“一锤子买卖”的生意。这就要求我们的酒店、民宿既要提升服务质量,又要在价格上“亲民”,如此,才能吸引更多游客“常来常住”。否则,一旦“逢节就涨”,且“涨得离谱”,甚至采取“毁约提价”的不地道做法,这不就是一种赤裸裸的“趁节打劫”吗?
笔者以为,酒店、民宿“趁节打劫”,还需多方“站出来”。一方面,市场监管、物价、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规范节假日酒店、民宿价格的收费标准,又要加强对酒店、民宿价格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一些酒店、民宿通过“毁约提价”,或“逢节就涨”“涨得离谱”等不地道做法,破坏旅游消费环境。另一方面,相关执法部门要对“毁约提价”的无良酒店、民宿经营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开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业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酒店、民宿经营者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自觉远离“毁约提价”等不地道的做法,让价格回归正常,回归合理。
同时,游客一旦遭遇酒店、民宿“毁约提价”的“趁节打劫”行为,既要理直气壮地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执法等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住宿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任凭酒店、民宿赤裸裸地“毁约提价”。
当然,酒店、民宿经营者也要学会“远视”经营,要用长远的眼光、前瞻的理念去经营酒店、民宿,切忌采取“短视”经营,或“一锤子买卖”。否则,一旦游客选择“用脚投票”,那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酒店、民宿的经营者。
我们相信,只要监管部门督查到位,执法部门处罚跟进,再辅以游客理直气壮地维权,以及经营者的“远视”经营,就一定能有效遏制酒店、民宿“毁约提价”式的“趁节打劫”行为,从而给广大游客营造一个健康、有序、良性的住宿消费环境。(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井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