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治理安全隐患绝不能“下不为例”

2025年05月15日21:24

来源:大河网

日前,在某安全管理部门供职的友人来访,闲聊间说起这么一件事:前不久,友人带队到所分管行业的一些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有些场所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隔壁设置有员工宿舍以及安全出口上锁等重大安全隐患,正准备依法立案调查时,当地陪同检查的一位领导似乎无意地说:“目前还没出事故,这次就算了吧,让他们立即改正,给个口头警告,下不为例。”

我们不能否认,在安全检查中,大凡发现一些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总会有人出面求情,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下不为例”为借口免除对当事单位的经济处罚。这种做法,看似很有人情味,但实质是典型的“抹稀泥”行为,是“老好人”思想的表现。对安全隐患“下不为例”,那些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视安全隐患于不顾的问题就会不了了之,甚至得到默许和姑息,进而会淡化生产经营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至于说“口头警告”及“限期整改”,也就是说说而已,最终整没整、改到什么程度,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因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论大小,也不论是什么原因,都绝不能“下不为例”,而应该发现一个依法查处一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严重的安全隐患还要实行挂牌督办,有必要时可以责令企业“停业整改”,能立即整改的可以“坐镇整改”,并定期“回头看”,整改不到位、隐患不彻底排除不允许复产。唯此方能收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发生事故,对国家、企业和个人造成的损害是难以弥补的。没有了安全,就会面临危险;忽略了安全,就可能承受灾难。因此,作为执行安全生产检查任务的执法者或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理解生产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希望所属企业被立案查处而出面求情的心情,但不能被求情者所左右,而要敢于拉下面子不给求情者“留面子”,依法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从严处理,绝不能“下不为例”,以收到防微杜渐之功,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更是对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负责。(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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