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化建设迈入新阶段,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为民营经济提供“定心丸”。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截至2025年1月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5670.7万户,是2012年民营企业数量的5.2倍,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以上。该法首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条文,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一表述不仅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坚定支持,更通过法律形式为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堪称“加速度”,从首次提出立法到颁布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用时不到18个月,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这部法律的高度重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关心。
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制度创新,为民营企业注入金融“活水”。法律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本权重给予优惠,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国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5%。这一增长背后,是法律对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的推动。在科技创新领域,法律的支持更为显著。例如,某人工智能企业通过法律保障,获得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支持,加速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沉淀。法律还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行为形成强力震慑,保护企业创新成果。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是一部法律文本,更是一套行动指南,要求政府以“店小二”精神服务企业。在服务保障方面,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解决合理诉求。在政策落实方面,法律要求政府在项目推介、要素获取、资金支持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服务。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揽子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提升信贷供给与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民营经济的基本法,也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法和平等保护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以法治之名,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以制度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唯有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法律落地,才能让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跑出加速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澎湃动力。
民营经济的春天已经到来,让我们以法治为笔,共同书写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万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