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别拿豆包不当干粮。”一些地方,个别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分配权等“微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了群众利益,也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微权力”虽小,却也能掀起不小的风浪。这样的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影响深远,是基层反腐不可忽视的“大考验”。
相对于大贪大腐,“微腐败”常常自带“隐形外衣”,潜伏在群众中间、穿行在百姓里头,甚至相当部分“微腐败”者本身也是“庄稼汉”出身,其对农村、社区情况和基层群众心理等“摸了个透”,加上村社区人员结构、工作程序、事务问题相对较稳定,于是基层权力运转过程中钻空子、捡漏洞大有“游刃有余”之感。足见,“从群众中来”的“微腐败”分子具有特殊条件,能够披上“盖头”“闷声发大财”,因此才会滋生“小官巨腐”“村干硕鼠”等极端现象和问题。
杜绝“微权力”干部的腐败行为,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基层干部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其次,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让“小微权力”同样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黑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