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抽成、会员费、技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收费行为,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倡导平台降低收费,让利经营者。
一些大型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收取高额的佣金和抽成等。商家在平台上每完成一笔交易,都要向平台缴纳费用,如果比例是“互惠式样”的,自然没有问题。可是,有的时候比例甚至高到让人不寒而栗。对于一些利润微薄的中小商家来说,如此高昂的佣金成本,使得他们的经营举步维艰。
而且,除了佣金,平台还会收取会员费、技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商家为了在平台上获得更多的曝光和流量,不得不参加平台的各种营销推广活动,而这些活动往往都伴随着高额的费用。不少商家反映,参加一次平台的促销活动,最终落得个“赔本赚吆喝”的下场。
平台的“雁过拔毛”式收费之所以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平台在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众多经营者和劳动者为了获得平台提供的流量和服务,不得不接受平台制定的收费规则,处于被动地位。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也使得平台的收费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规范。
此次《指南》的出台,为规范平台收费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标准。《指南》明确平台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及平台内经营者经营状况,这从根本上确立了平台收费的合理性基础。同时,鼓励平台在合法、合理、互惠互利的范围内对中小商户提供让利或减免扶持,这一倡导有助于缓解中小商户的经营压力,激发市场活力。
平台收取佣金等,不能是“大雁飞过”只剩“几根羽毛”,甚至是“薅得一根不剩”,“血淋漓的大雁”不仅让“获得感”没有了,也不是发展的长久之计,对于平台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如果没有“成群的大雁”,平台到哪里去赚钱?因此,平台要对“大雁”有感恩之心。平台自身也要深刻认识到,过度收费、“雁过拔毛”式的盈利模式不可持续。只有与平台内经营者建立互利共赢关系,降低经营者负担,才能吸引更多优质商家和用户,实现平台的长期稳定发展。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稳定。国家出台“平台收费指南”,让“雁过拔毛”不再血淋淋,对平台和商家都有好处。但愿“指南”能让平台“清醒”!(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