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四川成都郫都区中航城小区的楼道里,27岁的王某某倒在血泊之中,邻居梁某某手持凶器的身影,不仅撕碎了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撕开了社会治理的脆弱一角。近日,该案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凶手父亲一句轻飘飘的“就这事害我们有家不能回,花钱在外面住宾馆”,瞬间点燃舆论怒火——受害者母亲抱着女儿遗照泣不成声的悲怆,与加害方家属罔顾人命的“卖惨”姿态,形成刺痛人心的强烈反差。这起事件犹如一记重锤,敲响了家庭责任、法律边界与社会治理的警钟。
生命的重量容不得半点轻慢。对于王某某的家庭而言,女儿海外学成归来的朝气、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都在那把利刃之下化为泡影。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锥心之痛,足以让一个家庭陷入永夜。而凶手父亲将女儿犯罪带来的生活不便,凌驾于他人鲜活生命的消逝之上,这种缺乏共情的冷漠,不仅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家庭教育的缺失在此暴露无遗:一个无法培育出基本同理心的家庭,在子女价值观塑造与行为规范引导上,早已埋下隐患。这种个体道德良知的缺失,折射出部分家庭在社会责任教育上的严重失职。
法律与社会治理的关系需重视。在法治框架下,尽管罪责自负是基本原则,但监护人的责任边界并非毫无界定。倘若能够证实凶手父母事前已知子女存在暴力倾向或精神异常,却消极怠于履行监管、治疗义务,那么他们对悲剧的发生必然负有不可推卸的间接责任。受害者母亲“追究凶手父母责任”的诉求,正是对法律责任边界的深刻叩问,也促使社会重新审视监护人在预防犯罪中的法律义务。而从社会治理视角来看,社区对居民异常行为的麻木、物业安全防范机制的形同虚设、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对高危人群的监管缺位,共同为悲剧埋下伏笔。这暴露出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的脆弱,以及特殊群体监管体系的巨大漏洞。
凶手家属的冷漠态度,更暴露出部分人对犯罪危害的认知错位。犯罪从来不是孤立的个体事件,它如同投入湖面的巨石,不仅击碎了受害者家庭的幸福,更在社区信任体系中掀起惊涛骇浪,动摇着社会法治秩序的根基。改变这一现状,需要从教育源头发力:通过强化法治宣传,让敬畏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以弘扬生命至上的价值观,重塑社会的道德共识。同时,必须构建家庭、社区、政府多方协同的治理网络,明确各方责任,织密犯罪预防的立体防线。
这场引发全民关注的悲剧,恰似一面明镜,清晰映照出社会在责任认知与道德建设中的短板。唯有司法以公正裁决告慰逝者,家庭、社会、政府以深刻反思扛起责任,以法律为刚性底线、以道德为柔性支撑,才能真正筑牢守护生命安全的铜墙铁壁。愿每一个生命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每一份责任都不再被肆意轻忽,这不仅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和谐家园的终极期许。(大理大学 唐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