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骨折用中医正骨保险公司拒赔?法律来撑腰

2025年05月29日22:48

来源:大河网

李大叔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重疾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长期保单,每期都按时缴纳保费。因为一次意外,李大叔摔倒后多处骨折。他先是在中西医结合医院保守治疗,因未进行西医外科手术,出院后为了更好地康复,李大叔选择到中医骨伤医院进行正骨术,通过手法复位治疗伤痛。本以为有保险可以减轻经济负担,可当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拒绝。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

受理此案的法院认为,本案意外发生时,处于有效的保险期间内。根据中西医医院的病案资料,能够清晰证明原告多根肋骨骨折,在该院保守治疗且未进行手术。原告从中西医医院出院后,一周内即前往中医医院进行住院治疗,行中医正骨术,手法复位。从时间衔接上看,两次治疗间隔较短;从治疗目的与效果来看,正骨术后原告恢复一段时间,又至中西医结合医院复查,显示伤处骨痂形成,病情好转。原告在中医骨伤医院的中医正骨术系合理的、必要的诊疗措施,且未超过必要限度,保险公司应履行赔偿。

在以往人们的认知中,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而言,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在于发生重大疾病或事故获得治疗后可以获得补偿,被保险人有权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治疗方式。本案中,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导致骨折,手术治疗也并非所有骨折伤害的唯一治疗方式,被保险人接受中医正骨治疗,且短时间内得到了很好的治疗效果,何乐而不为呢?保险人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实际上是以特定义务的履行作为承保风险的要件,属于隐藏式义务条款,该条款将保险人控制风险的责任转嫁于被保险人,加重了被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应属无效。

在法治化社会的中国,如果患者因骨折选择中医正骨治疗而被保险公司拒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六条明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正骨)与西医医疗机构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医保报销等权益;第十九条规定:商业保险机构不得以治疗方式为中医为由拒绝理赔。若中医正骨是合法医疗机构提供的必要治疗,且保险合同未明确排除,法律坚决支持患者索赔权。通过投诉或诉讼,多数情况下能获得合理赔付。

骨折用中医正骨拒赔?法律来撑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数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发展作出卓越贡献,至今依然焕发着璀璨光芒,彰显出独特优势和巨大价值,为建设中华文明现代形态贡献新的力量。我们相信,在法律的护佑下,中医文化可以得到进一步弘扬,包括保险业在内的各行各业都能健康发展。(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游德福)

责编:孙华峰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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