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然而若不加以管理或做好防范措施,看似“安全无害”的爬行动物也可能会酿成大祸。 6月9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案件:2024年底,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一审依法判决饲养者张某需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
在本该充满欢声笑语的小区里,一场悲剧突如其来。一只乌龟从天而降夺走幼小生命,这样的悲剧本可避免。每一次“天降横祸”背后,都是对公共安全防线的拷问,其背后都有着“天降人祸”的影子。治理此类事件不能止于个案追责,更需要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唯有让饲养者敬畏法律、让管理者落实责任、让公众提高警惕,才能真正让“天降横祸”不再上演,为市民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从法律角度看,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担责,除非能证明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在此案中,张某作为乌龟饲养人,难以推脱责任。乌龟虽看似温顺、行动缓慢,但从高处坠落,瞬间就变成了致命凶器。这也提醒了广大动物饲养者,对宠物的管理不能仅局限于日常喂养,更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避免因自己的疏忽给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此类“天降横祸”并非个例,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从高空抛下的各种物品,如花盆、刀具、烟头等等,每一次都让人胆战心惊。这些事件不仅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安全感。要杜绝“天降横祸”,除了法律的事后追责,更需要事前的防范与公众意识的提升。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高空坠物危害的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学校教育等多种渠道,让每个人都深刻认识到高空坠物的严重后果,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责任界定和处罚标准,加大对高空坠物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
对每一位居民来说,无论是饲养宠物还是日常生活,都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饲养宠物时,要选择合适的饲养环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宠物走失或坠落;日常生活中,不要在阳台边缘放置重物或易掉落的物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高楼林立的现代社会,每个人的一个小小举动,都可能关乎他人的生命安危。
赵某夫妇失去孩子的痛苦无法用金钱弥补,这起悲剧也不应只是一时的热点新闻。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构建起一道坚实的安全网,让“天降横祸”不再上演,让每个人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生活。(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