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南山景区因停车场至入口处接驳车收费10元引发争议。虽然当地旅游部门解释为“市场化服务”,但这一现象折射出的景区交通乱象值得深思。
从设计初衷看,景区摆渡车本应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便民设施,既能缓解停车压力,又可减少对核心景区的生态干扰。然而现实中,这项服务却频频异化为景区的“创收项目”:三亚1.5公里收费10元,远超城市公交定价;山西某景区20元摆渡车费竟比15元门票还高;云南部分景区更是将大巴、索道、电瓶车层层捆绑,形成“不买套票难进门”的困局。更令人费解的是,一些景区明明在核心景点旁设有空置停车场,却刻意引导游客停至远处;一边打着“生态保护”旗号,一边对摆渡车超载、候车混乱等问题视若无睹。如此操作,难免让人质疑其真实动机。
这种乱象的根源在于部分景区对“二次消费”的过度依赖。在门票经济难以为继的背景下,一些景区将摆渡车视作新的利润增长点。山西某景区突然取消自驾直达政策,强制游客换乘高价摆渡车;云南景区巧立名目设置交通套票,都是典型的“服务异化”案例。这种竭泽而渔的经营思路,不仅损害游客权益,更在透支景区的发展潜力。
监管缺位进一步加剧了乱象蔓延。由于摆渡车运营多采用外包模式,导致定价机制、服务标准等关键环节缺乏统一规范。景区可以随意设置收费项目,运营商能够任意调整线路安排,而游客既无选择权,更缺乏有效的维权渠道。这种监管真空状态,为各种乱收费行为提供了生存土壤。
要让摆渡车回归服务本质,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景区应当明确摆渡车的公共服务属性,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定价,杜绝捆绑销售等套路。监管部门需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将摆渡车服务纳入景区质量评定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成本核算和价格听证机制。更重要的是,景区经营者要转变发展理念——与其在交通环节“薅羊毛”,不如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来增强竞争力。
当前旅游业正在经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型。那些仍抱着“一锤子买卖”思维的景区,终将被市场淘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在游客满意度的基础上。当景区不再把游客视为“待宰的羔羊”,而是值得用心服务的对象时,摆渡车才能真正成为提升游览体验的便民设施,而非令人诟病的“宰客工具”。(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