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已扰乱公共秩序,对“朱雀玄武敕令”就别特赦了

2025年07月01日16:31

来源:大河网

6月29日,@朱雀玄武敕令 本人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请求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的申请暂未通过审批。此前其表示,自己高考报名和高考准考证上的名字是朱雀玄武,改名为周景明后,会导致大学录取通知书无法签收,所以写了改名为朱雀玄武的申请书和申请表。桂阳县公安局回复内容:13个月申请11次,已属扰乱公共秩序。

当“朱雀玄武敕令”第11次敲响派出所更名申请之门,其行为已非公民权利的正常行使,而演变为一场荒诞的公共资源消耗战。桂阳公安“扰乱公共秩序”的判定如警钟长鸣——当个人任性屡屡冲撞社会运行规则的堤岸,我们岂能再以“宽容”之名行“特赦”之实?

姓名权虽由法律授予,却绝非无边无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赋予公民姓名变更权,但其行使必以不悖公序良俗为前提。周某在13个月内裹挟着“朱雀玄武敕令”等奇名11次冲击行政窗口,此等行径已远超权利行使范畴,沦为一场滥用权利、蔑视秩序的表演。权利一旦挣脱责任的缰绳,便会异化为戕害公益的凶器。若人人皆可因一时喜好而恣意更名,身份认证的基石将随之崩塌,社会管理成本将如洪水般不可阻挡。

这种行为侵蚀的不仅是行政资源,更是公共秩序的核心价值。每一次更名申请,背后皆是户籍民警对海量档案的核对与系统的更新,是公共资源被无端抽走用于满足个人偏执。当有限资源被此类“行为艺术”所吞噬,真正急需服务的公民又当如何?公共资源是维系社会的血脉,岂容个人任性随意放血?更令人警觉的是,频繁更名行为若被效仿甚至恶意利用,将对社会诚信体系与法律执行造成深层裂痕。

至于周某所持“高考录取需原名”的理由,教育部门已明确澄清: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原名变更并不构成障碍。此辩解实为掩盖其行为任性的脆弱遮羞布。当“朱雀玄武敕令”执着于名相的虚幻更迭时,其真正错失的,是对公民责任的认知与对他人权益的尊重。

这一事件启示我们,法治社会需在个体自由与公共利益间寻求精妙平衡。姓名权固然神圣,但神圣权利的边界止于他人权利与公共福祉的门槛之前。 面对明显扰乱秩序的行为,执法机关必须勇于向“纵容”说不。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社会在一次次“特赦”中滑向失序的深渊。

改名闹剧必须画上句号。这不仅是对一名过度行使权利者的必要约束,更是对社会运行规则的有力捍卫。既然已经扰乱公共秩序,对“朱雀玄武敕令”就别特赦了!无论是网友还是警方,都不能再被“朱雀玄武”牵着鼻子走!(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

责编:孙华峰   编辑:杜若森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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