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容错免责与违法边界:一次基层治理的复杂试炼

2025年07月04日15:02

来源:大河网

江苏淮安一纸“容错免责”通报激起千层浪:一位区管干部在推进重大项目时,因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而“容缺办理”人防审查,虽违反《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但因其“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最终被免责并获鼓励激励。

这一纸通报背后,投射出基层治理中一道深刻的命题:当“敢作为”触碰了“依法办”的边界,改革担当与法治权威该如何平衡?

“容错免责”本意并非为违规开道,其核心价值在于为锐意改革者创造“安全空间”。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旧有氛围中,容错机制如一道防护堤,保护那些在改革深水区中探索前行的担当者。淮安案例中,干部打破常规、压缩审批周期的初衷,正是回应了企业项目快速落地的现实需求,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铁路领域亦有类似实践:某高铁枢纽配套工程遇突发地质隐患,施工单位在报备后临时调整支护方案,既未突破工程安全红线,又避免了工期延误——这种在法治框架内的“灵活处置”,恰是容错机制的应有之义。

然而,“容错免责”的适用必须警惕滑向“法外开恩”的危险边缘。“容缺”一旦突破法定底线,无异于在法治防线上凿开裂缝。人防审批涉及公共安全,其技术指标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硬性门槛;正如铁路信号系统的参数标准不容丝毫妥协,任何“容缺”都可能埋下行车安全隐患。此次“容缺办理”虽可能加速项目进程,却以牺牲部分法定安全审查为代价,其潜在风险与“免责”的正当性之间形成张力。

更为关键的是,模糊的“免责”标准可能动摇法治根基。淮安通报中“出于公心”的动机判断固然重要,但若“动机良好”即可替代“程序合法”,法律的刚性将逐渐软化。长此以往,不仅“容错”易异化为“滥权”的护身符,更会诱发“破窗效应”——当一处规则被突破,其他地方便可能群起效仿,最终导致制度堤坝的全面溃散。

要让容错免责机制真正成为改革引擎而非法治缺口,必须为其构建清晰而坚实的“防护栏”:“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根本前提。容错免责的探索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律框架之内,涉及安全、环保等不可逾越的红线时,绝无“容缺”空间。精准界定“错”与“罪”的边界至关重要。需明确区分因客观条件限制、经验不足导致的探索性失误,与主观故意、无视程序的违法乱纪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认定程序不可或缺。容错免责的决策过程应避免“暗箱操作”,引入专家评估、公开听证等机制,确保程序正义与公众监督。“容错”必须与“纠错”同行。免责同时须要求限期补正缺失程序或技术指标,消除潜在隐患,实现“容缺”与“补缺”的闭环管理。

淮安这起案例,犹如一面多棱镜,映照出基层治理在效率与法治、担当与规则间的复杂张力。容错机制的生命力,不在于它为多少“破例”开了绿灯,而在于它能否在法治轨道上为改革者精准导航。每一次免责的落笔,都应是法治精神与改革锐气的精妙平衡,而非对规则敬畏的悄然稀释。

唯有坚守法治底线、明晰免责边界、强化程序约束,容错免责才能从一纸免责通报,升华为推动治理现代化的可靠制度保障,真正成为改革者“轻装上阵”的铠甲,而非逾越红线的“免罪金牌”。(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黄若云)

责编:孙华峰   编辑:杜若森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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