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重庆、陕西等地接连发生因驾驶人疲劳驾驶导致的多人伤亡事故,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紧急提醒。
据了解,司机身体疲劳状态下驾车,极易出现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反应迟钝、瞬间记忆消失等情况,严重时甚至会短暂睡眠,完全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其危险性不言而喻。
据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每驾驶车辆3~4个小时,就应该至少休息20分钟,以缓解疲劳症状,而且全天开车时间要控制在8个小时以内。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司机为了赶路程,日行千里不休息;有的司机为了多赚钱,全天候开车,中途也不休息。可以说,司机“疲劳驾驶”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任,也是对乘客和行人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任。
近年来,因司机“疲劳驾驶”而酿成交通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有的司机不是自己致伤致残,就是当场身亡;有的甚至还致他人重大伤亡。可见,司机“疲劳驾驶”是既害己又害人。
笔者以为,杜绝司机“疲劳驾驶”,还需教育、严惩和自律“三管齐下”。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加大对广大司机教育和引导的力度,不妨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以案警示,使其真正认识到“疲劳驾驶”的恶性后果,自觉远离“疲劳驾驶”。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像查处酒驾、醉驾那样,一旦发现司机“疲劳驾驶”也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司机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严查严处,严惩不贷。同时,广大司机要学会自律,学会遵守交规,从我做起,抱着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态度,也抱着对其他行人负责的态度,彻底远离“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万万“驶”不得。只有加强教育,从严惩处,再辅以司机自律,三管齐下,才能让广大司机自觉远离“疲劳驾驶”,从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廖卫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