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雪海的经历,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一份刑事判决书无情地揭开了他的过往:20世纪80年代,他就因盗窃罪、流氓罪三次获刑,不仅如此,他还更改年龄。可就是这样一个身负诸多问题之人,却一路“开挂”,在官场中平步青云,直至坐上财政局局长这一要职。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也让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流程中,资格审查、政治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本应是一道道坚实的防火墙,是阻挡“问题官员”混入干部队伍的重要关卡。然而,付雪海却能“轻松”跨越这些障碍,堂而皇之地进入公职体系并不断晋升,这无疑表明这些关键环节已经严重失效。是相关部门在审核时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还是有人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其大开方便之门?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凸显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监管体系的漏洞与不足,亟待我们去反思和弥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在付雪海这一事件中,那些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因审核不力、把关不严,导致“问题官员”一路晋升的相关人员,必须为自己的失职行为承担责任。从最初的资格审查人员,到后续的考察组成员,再到最终的审批决策者,每一个环节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枉法行为的责任人,都应被纳入调查范围,接受法律和党纪的严惩。唯有如此,才能让那些心存侥幸、妄图钻制度空子的人望而却步,才能让监管者真正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不敢再有丝毫懈怠。
回顾过往,类似付雪海这样的“问题官员”并非个例。个别官员学历造假、履历不实,却依旧能够在官场中平步青云;还有些官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却在被查处之前仍不断得到提拔重用。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让民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产生了质疑。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提醒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和审查。
想要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完善制度防线迫在眉睫。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标准和流程,加强对干部档案真实性、政治素养、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审查力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官员”,能够迅速追溯到相关责任人,让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同时,还要强化公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让每一个干部的成长历程都接受公众的审视和监督。
付雪海事件看似个案,它反映出的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彻底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真正筑牢选人用人的“防火墙”,让那些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只有这样,才能重拾民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信任,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董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