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收取“过路费”,不应止于自我整改

2025年07月24日15:46

来源:大河网

“公路是景区修的吗,为何走县道也要收费?”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甘肃张掖市马蹄寺至金塔寺的 208 县道和 334 乡道上,遭景区人员设卡收费,每人 300 元且不包含景点门票。网友质疑这笔费用成为按人头缴纳的“过路费”。

网络截图

7月22日,肃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设卡收费属实,该行为不合适也不合法。上周,当地文旅部门已联合交通部门向景区下达了工作整改函,目前景区正在整改中。

县道、乡道属于公共资源,供社会车辆免费通行,这是基本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这种将公路作为景区一部分,并限制公众和车辆(未购票)通行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并非简单的“不合适”就能轻描淡写。

然而,当地文旅部门一方面坦言“今年已收到多起类似投诉”,另一方面却直到上周才下达整改函,这种“久拖不决”的处理方式,难免让人怀疑监管的时效性与力度。“自我整改”的回应显然有些苍白无力,公众的质疑则合情合理:如果有关方面确实认为其“不合法”,为何不立即叫停并启动相应的调查和处罚程序?

因此,问题整改绝不能止于让景区“自查自纠”的承诺。 要让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当地相关部门必须拿出更切实的行动和更透明的信息回答公众关注。是谁决策在公路上收费?如何退还已收的违规费用?又如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这些细节不公开、不落实,所谓的整改就难以服众。

当公共道路变成景区的“摇钱树”,损害的不仅是游客的权益,更是当地旅游市场的信誉根基。事实上,这并非第一次出现景区设卡圈路、圈地收费争议,在此前的一些案例中,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带来了不同的结果。但有个道理是一致的:旅游市场的繁荣,从来不是靠“圈地收费”“竭泽而渔”,而是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赢来的长期繁荣。若任由公共资源沦为少数人的“摇钱树”,最终只会透支地方信誉,让“旅游旺地”变成“游客禁地”。

期待当地能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彻底整改,用公开透明的处理结果回应公众关切,更希望各地能以此为契机,全面排查景区收费乱象,让公共资源真正回归公共属性,让旅游消费重拾应有的温度与尊严。(文伟)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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