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图书馆男生涉嫌性骚扰指控被法院驳回”一事,7月31日,武汉大学校长张平文回应表示,学校正在处理中。至于何时会公布处理结果的问题,这位校长则称,还要等上级的安排。
8月1日,话题#武大校长张平文回应学生性骚扰事件#冲上热搜,似乎并没有平息舆论的发酵。有网友调侃:“一个学生的处分决定,需要省部级以上干部来酌定?”有网友直言:“法治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武大担负着以法治精神引领的责任。”
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过去一周了。法院判决书上墨迹已干,认定男生肖某某不构成性骚扰;而校方的处分决定依然悬在半空,像图书馆里那本迟迟不能归位的书。校长那句“等上级安排”的回应,无意中揭开了中国高校治理的一道旧伤疤——当法律已经给出答案,为什么行政体系还在等待发令枪?
这起事件最刺痛人心的,不是误会本身,而是权力运行与法治原则的“时空错位”。舆情爆发时,校方48小时就完成了“调查—定性—处分”全流程,速度快得像外卖送餐;法院历经一年审理作出判决后,撤销处分却要“等安排”,慢得仿佛在等一封跨洋平邮。这种“速裁”与“拖延”的荒诞对比,让人想起老话说的“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只不过在这里,“病”是程序正义的坍塌,而“抽丝”抽掉的是公众对制度的信任。
细看这场风波,会发现三个值得深思的坎。
第一道坎是“舆情敏感度”与“法律反应度”的温差。校方当初处分学生时,监控没看完、警方没介入、医学鉴定没做,却能雷厉风行;如今法院调取了完整监控、组织了专家论证、作出了终审判决,校方反而要“研究研究”。这种反差暴露的不是效率问题,而是价值排序的错位——应急处置时考虑的是“平息舆论”,纠错整改时考虑的却是“避免担责”。就像小区物业,业主投诉时连夜修路灯,法院判赔时反而要层层请示。
第二道坎是“处分容易撤销难”的制度设计。当前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处分决定往往只需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即可生效,而撤销处分却要校党委常委会讨论。这种“轻准入重退出”的机制,本质上是用行政程序给法律判决设置减速带。肖某某的遭遇不是孤例,近年多起高校争议事件中,被冤枉的师生哪怕获得司法平反,也常因“程序惯性”继续背着处分。这就像给人戴上手铐只要一秒,找钥匙开锁却要跑八个部门盖章。
第三道坎是“法治校园”建设的结构性矛盾。高校作为教育机构,本应是最坚守法治精神的场所。但现实中,行政系统常把法律当作“工具包”,需要时拿来震慑学生,碍事时束之高阁。武大事件里最讽刺的莫过于,涉事女生作为法学生公然蔑视司法判决,而校方作为法学院校却对法律裁决反应迟缓。这种“知法”与“守法”的割裂,比个别事件更值得警惕。
平了这三道坎,需要的是治理逻辑的“版本升级”。
让司法判决成为自动解锁器。建立司法结论与行政处分的联动机制,法院判决书送达之日就该是校方启动纠错程序之时,而不是等“风吹过八百里”再做决定。给处分决定装上“后悔药”。借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允许受处分者通过听证会等渠道快速申诉,避免“一处分定终身”。把舆情应对室改成法治门诊部。高校与其花重金买舆情监测系统,不如设立由法学教授、学生代表组成的常设仲裁机构,让投诉有门、维权有路。
那位至今未能卸下处分包袱的武大男生,他的遭遇让我们看到:当校规跑得比法律还快,当公章盖得比判决还重,每个人都是潜在的下一个“肖某某”。高校治理现代化的考题其实很简单——能不能让学生相信,图书馆里安静读书的身影,不会突然变成舆情通报里的一个名字;让公众看见,法律给出的答案,不需要再等行政的“传阅件”。
毕竟,真正的名校气质不在于百年建筑的庄重,而在于每份处分决定书与法律判决书能保持同样的温度与速度。当某天校长办公室里“等上级安排”变成“按判决执行”,才是对“立德树人”最好的注解。(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