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辽宁彭先生的17岁女儿在校外遭受多名外校学生霸凌。彭先生报警,多名霸凌者受到处罚,未满14岁的被免予处罚。但就在前几天,彭先生发现霸凌者竟然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扬言“未满14岁不予处罚”,还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小彤被殴打的现场视频。8月5日,沈阳铁西警方回应称,霸凌已处置,涉事人员均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后续发生的开直播、卖视频等情况,警方已进一步取证,一有进展将向社会公布。
女儿遭霸凌后,彭先生报警。诚如警方所言,所有霸凌者确实都已被处置。但是,如何处罚的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只能对已满14周岁且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那么未满14周岁的霸凌者,只能交给家长来批评教育。
霸凌者在直播时叫嚣“未满14岁不处罚”,如此言论也没有错。他们嚣张至极,恰好说明了一个问题——处罚并未产生应有的威慑效应。不能铁西怪警方处罚轻飘,因为法规就是这样规定的。前几天,发生在四川江油的霸凌案,14岁女生被三名同学围殴半个小时,施暴者叫嚣“进派出所不到20分钟就出来”,其实也是因为她不到14周岁。
思及这些“依法”霸凌的案例,真的让人不寒而栗。霸凌围殴,性质恶劣,给受害者带来的心理伤痛,可能需要用一生来治愈。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对霸凌者无计可施,因为他们还没满14周岁。法规将行政处罚的年龄下限定在了14周岁,其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然而,这却成了“依法霸凌”的保护伞,岂不是黑色笑话?
施暴者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宣扬“不到14岁不处罚”,还以6.6元的价格售卖打人现场视频,行为何其嚣张,性质何其恶劣。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给那些校园霸王形成“欺凌他人无成本”的心理预期,进而传递不良信号——霸凌围殴时,让未满14周岁的动手,其他人站在一旁威慑就行了。
未满14周岁不处罚,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施暴者却意外地成了被保护的对象,这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我们该如何回应“未满14岁不处罚”?窃以为,对于围殴式霸凌、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哪怕他们不到14周岁,也应予以行拘之外的惩罚或矫治措施,而不能仅仅交给父母管教。
很显然,未满14周岁不处罚,导致一些孩子“依法”霸凌,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惩戒”的价值失衡,我们必须想方设法进行调整。若法律不能撕破畸形的“年龄保护伞”,就等同于默许暴力代际传递。因此,对于未达到刑责年龄的霸凌者,我们通过矫治教育、监护人追责等方式,实现惩戒与教育的平衡。(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