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上海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与汽车相撞,交警判定骑车女子全责。面对质疑,交警叔叔的一句“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获得全网点赞。小小的交通事故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关注,正是因为它冲击了一个长期存在的观念,在规则面前,长久以来被视为“免责金牌”的“弱势身份”,这一次失效了。
长久以来,道路上似乎存在着某种心照不宣的“潜在规则”。不管机动车有没有错,只要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多少都要担点责。这种思维定式源于对“弱势群体”的习惯性保护,却在无形中弱化了是非判断的标尺。不少人把“我弱我有理”当作规避责任的“挡箭牌”,直至成为理直气壮挑战规则的借口。正如这次事件中家属的反问:“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这句话背后,正是对既有潜规则的依赖和对交通法规的漠视。
判责之争,表面上争的是事故责任,实质上是对规则信仰的一次公开检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因出行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早已明确规定,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不是写在纸上给人看的,而是用来恪守、用来执行的。交警此次之所以敢于认定“全责”,不是冷酷不近人情,恰恰是对规则严肃性的正名。唯有如此,才能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规则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则的权威也在于执行。
有人说法律无非人情,但真正的人情,是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安全利益,是守护整个社会的运行秩序。无原则地迁就个别违法行为,表面是“同情弱者”,实则是对守法者的不公,更是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若守法者总要为他人违法买单,那么规则便成了虚设,秩序也就无从谈起。这正像交警的回问:“如果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毕竟规则存在的根本意义是保障每一个人,而非纵容某一些人。
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交警判罚。这种共识的形成,并非偶然。它反映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厌倦“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期待一个更加清晰、公平、依规办事的环境。人们点赞的不是一起事故的判决,而是一种值得珍视的趋向。我们的社会正在努力告别“谁闹谁有理”“谁弱谁有理”的思维惯性,走向更加成熟的法治文明。
每一起公正判罚,都是一次规则的宣教;每一起依法处理的事件,都是一次公众信心的积累。它告诉人们,这个世界不按“谁会闹”分配正义,而是依“谁守规”判断是非。只有让违法者自负其责,才能树起规则的权威;只有让犹豫者敢于坚守,才能让侥幸者望而却步。
终有一天,“谁弱谁有理”的逻辑会彻底退场。此次获全网点赞的判罚表明,在规则面前,那块曾经被一些人视为“免责金牌”的“弱势身份”,正在失去它的魔力。当公平成为习惯,当规则成为信仰,我们迎来的将是一个更加安全、更加有序、更加文明的出行环境。这一天,一定是从今天这样的每一次坚持开始的。(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绵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