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米高的桥上跳下去救人,你害怕吗?”9月11日,面对记者和众人的询问,被专程接到信阳市息县人民医院接受全面检查的男子黄超憨憨一笑,非常坚定地说:“那时就想着赶紧救人了,一秒都不敢耽误。桥上围了那么多人,没人敢跳,我要不去救,落水者没了,我会后悔一辈子。”
18米,相当于六层楼的高度。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足以让人望而却步的距离。但在危急关头,51岁的渣土车司机黄超纵身一跃,从18米高的桥上跳下去救人,这一跳,挽救了落水女子的生命。
见义勇为并非抽象的概念,总是发生在某个具体的瞬间。黄超的“18米跳水救人”,正是这样一个瞬间:当围观人群犹豫时,他没有犹豫;当风险摆在眼前,他把生死置之度外。他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他也清楚地知道跳下去的危险,但他更清楚,如果不跳,落水者就会永远消失在水流中。就是在这种“生与死”的一线之间,一个普通人的责任感、善良与勇气被推到了极致。
这种“挺身而出”的瞬间,正是见义勇为的真正含义。不是没有恐惧,而是心中有更重要的东西——生命的重量、良知的呼唤。当然,没有专业训练的人,从18米高空跳入湍急河水,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失去生命。正因为如此,这种“以命相搏”的勇气更加令人敬佩。
有一种见义勇为精神叫“18米跳水救人”。这一跳,跨越了恐惧与安危的界限,托举起一个鲜活生命;这一跳,让我们看到了凡人身上闪耀的人性之光、英雄之光。
见义勇为从来不是写在纸面上的口号,而是刻在骨子里的选择。黄超不是训练有素的救援人员,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机,一位再寻常不过的丈夫、父亲、邻居。但正是在危急关头,他用行动告诉我们:英雄不在天边,就在我们身边。
这种精神,令人敬畏。18米跳水救人,不是轻飘飘的豪言壮语,而是舍生忘死的英雄壮举。面对18米高空与湍急水流,理性告诉人们“危险至极”,可人性的良知却让黄超毫不迟疑。正如他自己所说:“不去救,我会后悔一辈子。”这种舍己为人的选择,正是见义勇为精神最纯粹、最震撼人心的表达。
这种精神,感天动地。人们常说,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恐惧,而是明知危险却依然选择向前。黄超的纵身一跃,是血肉之躯对救人风险的“硬碰硬”,是凡人心地善良与责任感的喷薄而出。这一刻,他的背影与水花,停留在人们的眼眸里,镌刻在人们记忆中,成为人人传颂的精神丰碑。
这种精神,更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见义勇为不只是个人的行为,它是一种价值的指引,是社会公德的火种。当黄超跳下去的时候,他并不是一个人在行动,而是用行动为社会注入正能量。正因如此,才会有岸上曹永生用牙齿咬断绳索划船接应,才会有群众合力救援的画面。英雄的勇气点燃了更多人的行动,激活了社会中最真诚的互助基因。
英雄值得礼赞,更值得守护。我们要让见义勇为精神薪火相传,更要为见义勇为者撑起制度的保护伞。让他们无后顾之忧,让他们的勇气不被辜负,这才是对英雄最好的致敬。(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孙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