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姐弟坠楼案”受害者母亲陈女士在社交平台晒出与男友的合照,时隔五年,评论区的画风却截然相反。曾为她遭遇坠楼事件而揪心、为她声援并留言“一定要挺住”的网友中,不少人开始发出质疑的声音,一时间,“面相不好”“像前夫(涉案当事人)”的言论甚嚣尘上。这场从无限同情到无端“审判”的舆论变脸,让人不禁追问:当“为你好”的关心变质,“善意”的边界是什么?
公众对他人的评判,往往包裹着一层“善意”的外衣。部分网友以保护者的身份自居,其初衷或许真的是在为陈女士考虑,但这些对她男友的面相批判,却实实在在地是在行干涉他人生活之实——“善意”的理由早已站不住脚。
面对网络上的质疑,陈女士温柔又坚定地回应道:“希望大家别以貌取人,别单凭一张照片就评判一个人,他真的很好。”
我们总说要“尊重受害者的选择”,但是,仅根据几张照片就对他人品质妄加揣测,要求一位刚刚重启人生的母亲按照公众的标准选择伴侣,无疑是对这句话的背叛。这种越界的云干涉,是对当事人的二次情感伤害。公众将自己的情感凌驾于他人之上,看似是为当事人好,却在不经意间剥夺了她作为完整个体的绝对权利——如何生活,如何选择伴侣,该由她自己决定。
不妨将目光投向两千多年前的著作——《吕氏春秋》所载的“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法律规定,赎回流落他乡的同胞可向国家领取赎金,而子贡赎人却拒绝领取赏赐,以示个人品德的高尚。孔子对此表示:“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复赎人矣。”将赎人这件简单的善事拔高到道德层面,后人的施救就该考虑是否“君子”,这不是在“施善”,而是在“施暴”!
今天,舆论对陈女士及其男友的审判,是一场现代版的“子贡赎人”——子贡拔高的是“赎人成本”,而网友拔高的是受害者自我救赎的“情感标准”。舆论在无形之中要求:一个合格的受害者,走出伤痛的方式必须无可指摘,伴侣必须完美无缺。将寻求“新生”的个人权利转化为需要被公众认可的“道德考试”,看似是保护,实则是枷锁。它让这位母亲“重生”后幸福的每一步,都必须接受“是否对得起亡故子女”的沉重拷问,也让千千万万的受害者望而却步,不敢轻易尝试新的生活。
谁规定受害者就必须持续“哭泣”?生活不是剧本。这种“善意”的控制欲不仅发生在这位母亲身上,它渗透于生活的各个方面,无声规训着每一个试图从过去的苦难中走出来的普通人。公众总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投入了善意,对方就该按照自己所设定的方式生活。
正义归正义,生活归生活,善意的尽头是足够的尊重。对于陈女士,她既有哀悼过往的权利,也有拥抱未来、迎接新的人生的权利。真正的善意是祝福,不是评判,我们不能简单用“标签”代替真实的人,用“面相”代替理性的思考。与其对他人的生活评头论足,不如保持风度,在声援后礼貌退场,维持好善意在公共舆论场该有的边界。(山东大学 李玉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