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2,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2∶1。这一立法使甘肃成为全国首个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强制设定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
在日常情境下,女厕所前总是排着长队,男厕所却罕有排队情况存在。尤其在商场、景区、车站等人流密集处,女性厕所更是“一位难求”。这一现象背后,是女性切实的生理需求。据研究显示,女性因生理结构、生理期、孕期、育儿等因素,平均如厕时间是男性的1.5至2倍,所以男女平等使用公共厕所的权利,已经不是1:1那么简单,真正的平等需要社会对必备公共资源的进一步合理调配。
调整男女厕位比例,也并非新鲜事。2016年,住建部颁布新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首次将男女厕位比例建议值细化为2:3至1:2。此后,不少地方也出台文件,建议提高人流密集场所的男女厕位比例。短期内确实取得一定效果,部分厕所中女厕所比例有所调整上升。但这些多是行业标准或者较为模糊的表述,没有明确规定,缺乏强制力,没能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仍存在很多地方出于成本考量,依旧按照1:1的设置厕位,这也导致女厕排队现象至今仍然存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此次甘肃以立法形式明确男女厕位比例,将原本的“软性建议”变为“硬性规定”,将模糊的表达变成了精确的比例,迈出了保障女性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这不仅体现出政府和社会对女性权益的尊重与保障,更是社会治理人性化的生动体现。从道德倡导到法律强制,意味着城市规划与建设必须将女性需求纳入考量,女性的需求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充分需要法律法规保障的合法权益。甘肃的行为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了以硬制度来守护温暖人民的软环境。
当然,新规从纸面落实到地面,并非一蹴而就。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资金短缺、老旧设施改造难、空间受限等现实问题。比如一些老旧城区,地下管网错综复杂,要重新调整男女厕位比例,难度极大。对此,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公厕改造,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也需创新思路,探索如潮汐厕位、共享厕所等灵活方式,提高现有厕所资源的利用率。南京博物馆在高峰期时就将历史馆通往特展馆的一处男士洗手间暂时改为女士洗手间,很好地缓解了女士上厕所排队时间长的问题,也值得各地学习。
甘肃的这一立法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期待更多省份跟进,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细节之中,让每一位女性都能在城市生活中感受到公平与温暖,让甘肃省的生动实践成为泛例而非个例,真正守护好百姓周围所有的软环境。(黑龙江大学 于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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