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捡秋”行为再次在网络上掀起热潮。然而,与往年在地上收集掉落树叶制作拼贴画的温馨场景不同,今年一些“捡秋”行为突破了本质边界,演变成直接掠夺农民农作物、肆意采摘地上植物的贪婪之举,这是隐藏在田园情怀下的越界。
“捡秋”本是一项充满田园情怀的活动,承载着捡拾田间遗落作物的节俭美德,是人们感受秋天、亲近自然的休闲活动。然而,当下却有人将其异化为无节制掠夺他人财产和破坏自然生态的借口。
在秦岭板栗林中,出现了“人比板栗多”的荒诞景象。人们扛着麻袋、手持长杆,肆意打落树上尚未成熟的板栗,甚至开卡车前来搬运,把农民赖以生存的作物洗劫一空。原本的丰收喜悦,被这些掠夺者彻底破坏,农民们一年的辛勤劳作就这么化为泡影。这种行为不仅模糊了“无主野生”和“有主种植”的边界,更是对农民所有权和财产权的公然漠视与侵犯。同时,被扫荡的板栗本是秦岭上松鼠的过冬口粮。如今,大量板栗被掠夺,松鼠们面临着食物短缺的困境,这不仅严重破坏了秦岭的生态平衡,甚至威胁到松鼠等物种的生存。
大理苍山上,部分游客打着“我不摘别人也会摘”的旗号,只为满足自己的情绪价值,将山上的菌子通通采光。今年的苍山,两千米以下几乎没有菌子存活了。此时采菌团却表示,可以带领游客去更深的地方采摘,持续透支山林生态。而山上的菌子,是云南部分群众的生存资源。这群游客的乱采摘、过度采摘使得菌丝被刨断,孢子难以存活,直接导致来年菌子无法再生,严重破坏了苍山的生态平衡、影响了云南群众的生存生活。
在这一系列“捡秋”行为异化的背后,是这群人“占小便宜”的心态在作祟。他们抱着自己不拿就会有别人拿的错误观念,将无人看管视为无主之物,肆意掠夺农民的财产。事发之后,还轻描淡写地以“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有主人的”来推脱责任。这种心态的泛滥,也暴露了当今社会部分人群法律与道德的失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明确规定,哄抢、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些“捡秋者”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认为人多势众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让处罚难以真正落实。同时,他们的社会公德与规则意识严重匮乏,村庄的禁采横幅和景区的警示广播在他们眼中形同虚设,将无人开管等同于可以随意取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破坏了自然生态,也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
而遏制“捡秋”行为异化这一乱象,需要多方合力。媒体应摈弃流量至上思维,清晰界定“捡拾遗落”与“掠夺采摘”的边界,用真实案例警示风险,而非渲染掠夺式体验。执法者更需将处罚真正落实,破除“法不责众”的困局,震慑侥幸心理,不要让法律成为一纸空谈。对公众而言,需重建认知:山林中的果树多为承包经营,保护区的植物关乎生态平衡,“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才是与自然相处的正道。
“捡秋”的真谛,在于拾取自然的馈赠而非掠夺生态的储蓄,在于体悟劳动的价值而非贪图不劳而获的便宜。当田园情怀沦为贪婪的外衣,伤害的不仅是农民的生计与自然的平衡,还有社会的公序良俗。唯有守住法律底线与道德初心,才能让“捡秋”回归本真的美好。(山东大学 项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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