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春秋假”成为一个热点话题。9月商务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目前,全国多个省份已开展春秋假试点或推行工作,与此同时,为应对“春秋假”可能带来的“家长照护难”“学习衔接难”等问题,各地推出多项配套举措。
中小学“春秋假”的雏形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农村地区:春种、秋收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为配合农业生产,农村中小学会在春秋农忙时节适时放假,让学生回家帮助父母干农活,同时教师也需兼顾自家农田劳作。这一假期安排是当时农村社会经济条件下的现实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理念更新,“春秋假”重新进入政策视野。
中小学“春秋假”是教育理念从“应试导向”向“素质转变”的具体体现,其核心价值在于将教育从课堂延伸至大自然。春秋季气候宜人,春秋假可以为学生提供参与农耕、自然观察等活动的窗口,学生通过接触自然调节身心,抑或在社区服务、研学活动中理解社会责任,避免因长时间学习产生的倦怠。由此,通过“休”与“学”的动态平衡,实现知识应用、人格塑造与社会适应的融合发展。
在消费升级背景下,中小学“春秋假”也是“提振服务消费”的重要举措。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往往是旅游、文化消费的“峰值期”,景区人满为患,酒店价格高企,服务质量下降,抑制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春秋假的设置,增加了适合服务消费的“有效时间”,通过错峰“激活市场”,提高服务消费的体验价值。尤其是“春秋假”对乡村发展的带动作用。“春秋假”假期的短途、错峰特性,恰好能激活周边游、乡村游等目的地的旅游开放,推动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尽管“春秋假”的育人与消费价值得到广泛的认可,但面临照护、学习等现实问题。各地试点经验表明,需多维度协同保障才能有效落地。在双职工家庭看护难问题上,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弹性休假,实现家庭的“同频”;在保障教学质量方面,平衡教学和假期的比例,如课时总量不变,“春秋假”从每学期机动周中调配;在社会实践资源整合方面,博物馆、科技馆等公益场馆进行优惠开放,景区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等。随着地方实践的不断深化与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春秋假”有望成为“育人、消费、民生”协同发展的多赢选择。(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