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警某部发布的退役军犬社会领养公告,以详尽的领养条件、严格的审核程序与周密的后续跟进措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诸多条款中,领养者义务第七条规定——“战时部队征集使用退役军犬时,无条件返还”尤为引人深思。这一看似特殊的条款,绝非简单的权责声明,它深刻地折射出国家对军犬作为“特殊战斗员”的生命价值与战略贡献的全面肯定,彰显了超越工具性使用的伦理关怀与责任担当。
“战时无条件归还”这一条款凸显了军犬作为“特殊战士”的军事属性与国家责任。在传统观念中,军犬常被归类为“装备”或“物资”,而该条款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其在战时仍为国家所需的重要力量,这与《军犬工作暂行规定》中将军犬明确定位为“特殊战斗员”的精神一脉相承。事实上,军犬在军事行动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例如,在历次大型演训和安保任务中,如G20杭州峰会、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的安检巡逻工作,军犬都承担了核心的搜爆安检任务,其专业表现获得了部队的多次公开表彰。国家通过保留战时召回权,表明了对这些“无言战友”的终身责任,也绝不会因其退役而割舍这份使命联结。
该条款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嵌入在一套完整、闭环的保障体系中。从领养前的严格筛选、芯片植入,到领养后的定期回访、死亡报备,再到“战时召回”这一终极责任的约定,国家构建出一条全周期、可追溯的责任链闭环。“战时召回”则是这一闭环的逻辑终点与伦理制高点,它清晰地表明,军犬的价值不因退役而终结,国家对它们应尽的责任也不因军犬离队而终止。
“战时无条件归还”,更是对军犬卓越能力与战略价值的终极认可。它们历经严格训练所具备的专业素养与高度服从,已然成为现代军队中不可替代的“软战力”。国家在危急时刻仍将其视为可信赖的战斗资源,恰恰是对它们过往贡献的最高褒奖,也向社会传递出“忠诚从不会被遗忘”的强烈信号。
同时,这项规定不仅体现出国家动物保护政策的进步,更是国家文明程度与责任伦理的生动体现。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加强对工作动物与伴侣动物的保护,而军犬作为“功勋动物”,其福利保障更成为制度建设的重点。2023年新修订的《军犬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军犬的医疗、养老、退役安置等权益,体现了从“使用”到“守护”的理念转变。它让社会看到,国家不仅在使用力量,也在守护生命;不仅在强调奉献,也在践行回报。这种信号对军人、对社会、对每一位关注动物福利的公民而言,都是一种无声却有力的精神动员。它打破了“工具理性”的冰冷逻辑,为制度注入了人性的温度。
一纸约定,承载的是国家的承诺与担当。在我国强军兴军的道路上,这种对“特殊战斗员”的尊重与关怀,正是国家软实力与精神底蕴不断提升的明证。每一项深入人心的政策,离不开国家对每一个生命价值的“用心”守护。从军犬到军人,从装备到生命,国家正以制度化的方式,书写着关于忠诚与文明的现代篇章。(黑龙江大学 冯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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