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整治直播打赏乱象 法治与责任缺一不可

2025年10月31日07:52

来源:大河网

10月2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中央网信办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直指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四大突出问题。

据公安部网安局消息,近日,山西大同四名主播在互联网平台以“连麦”“PK”的形式进行诱导打赏低俗直播活动,多次在直播间展示不良内容,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最终涉事的四名主播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百万“网红”主播“凉山孟阳”营造卖惨人设,其所在团队精心编制剧本,带货时以助农为噱头,引发直播间粉丝的情感共鸣,非法获利70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些案例如同一块块警示牌,暴露出网络直播打赏乱象已经触及法律与道德底线,而这些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滋生与蔓延,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多重矛盾交织所形成的生态失衡。

从商业模式来看,“流量至上”的畸形导向是造成这些现象的核心诱因。直播行业“平台-MCN机构-主播”的利益链条,在巨额营收诱惑下彻底异化。平台为抢占市场,以大数据算法放大低俗、猎奇内容,刻意设计“PK”“打赏”等刺激消费的机制,对违规行为纵容默许;MCN机构将“造恶”商业化,把欺骗包装成“内容创作”;低门槛与高收入让部分主播放弃底线,靠低俗表演、虚假人设骗打赏、博眼球,共同催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而监管的滞后更是为这些乱象提供了生存空间。直播业态迭代迅速,法律界定却仍然存在模糊地带,“情感诱导打赏”“人设造假牟利”等行为,常常因为情节难以量化、证据链不完整难以定性,直到造成严重后果才会被追责。同时,直播的实时性与海量性让监管面临技术瓶颈,单纯依赖“事后举报”,难以及时拦截违规行为,而行业自律机制的缺位,更让乱象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

平台技术机制对人性的精准操控,加剧了打赏的非理性化。平台设计的即时反馈机制,让“打赏-主播回应-获得愉悦”形成成瘾性循环,类似赌博的神经刺激逻辑,让不少用户陷入消费陷阱;“打赏榜单”“房主广播”等功能,刻意制造攀比氛围,激发观众的虚荣心与竞争欲;更有主播精准捕捉到观众情感缺失,以“虚拟关怀”“卖惨共情”等操控心理,将公众的善意或情感的需求转化为非法收益,“凉山孟阳”正是利用这一点骗取700余万元。

社会认知的偏差则为乱象提供了土壤。“网红暴富”的功利化价值观,让部分人忽视了职业伦理,也让观众盲目崇拜“网红”身份;公众媒介素养不足,未成年人易被诱导、老年人难辨套路,即便成年人也常常将虚拟互动等同于真实情感,最终沦为非理性打赏的牺牲品。

网络直播打赏曾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业发展,但随之滋生的低俗诱导、虚假设局、误导未成年人、刺激非理性消费等乱象,不仅侵蚀网络生态,更损害用户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打赏不能成为乱象温床。山西大同四名主播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网红”“凉山孟阳”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些案例都在警示主播群体,靠低俗、虚假来博眼球的“流量捷径”终将走不通。主播应该回归内容本身,专注内容创造,以专业能力和正向价值赢得用户认可,让打赏成为基于真实认同的自愿行为;MCN机构作为连接主播(内容创作者)与平台的“中间服务商”,应当摒弃“收割式”运营模式,为主播提供内容策划、合规培训、风险把控等服务与支持,助力主播打造有价值的个人品牌,在合规轨道上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直播平台应当设置打赏额度上限、完善消费提醒、规范榜单与PK功能,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审核标准,填补规则漏洞,健全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机制,从技术和规则层面筑牢防线,从“流量逐利者”转型为“生态守门人”;整治乱象更是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应进一步完善网络直播打赏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主播、MCN机构、平台的法律责任边界,让违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同时畅通维权渠道,让用户在遭遇打赏欺诈时能及时得到法律救济,以法治力量为行业健康发展全程护航。

从主播的自我约束到MCN机构的合规转型,从平台的责任担当到法律的保驾护航,每一环都是整治直播打赏乱象的“关键拼图”。2025年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不仅是对行业痼疾的强力清扫,更是行业重构价值逻辑的契机。唯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让网络直播打赏摆脱“乱象标签”,真正成为内容价值的反馈通道、行业创新的动力源泉,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健康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山西传媒学院 贺春怡)

责编:孙华峰   编辑:赵地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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