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铺位被外国人霸占?国籍不应成为维权“门槛”

2025年10月31日19:51

来源:大河网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乘坐一辆由广西开往上海的列车时,短暂离开卧铺去卫生间,返回后发现床位被一名外籍乘客占用。因自身英语沟通不畅,且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该网友未叫醒对方,最终自行将就。(10月30日《向阳视频》)

帖子一经发表,便迅速点燃网络讨论。不少网友认为当事人的态度过于“软弱”,明确表示其应果断维权,而非默默妥协。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权益被侵犯却选择退让的情况并非孤例,此次事件不仅将社会中部分人“怕麻烦、避维权”的消极心理公之于众,更让“国籍绝不是阻碍维权的‘门槛’”这一关键议题成为热议的中心。

当事人解释称当时临近中午下车,因语言障碍和对方酣睡状态,选择不沟通。这份不愿惊扰他人的体谅,若单从人际交往的善意角度看,确实存有值得理解的温度,并非不可取。可公众更在意的是,当个人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这份“体贴”是否用错了地方?

深究背后,“怕麻烦”的心态才是真正的症结。它像一层无形的屏障,让当事人在权益受损时,优先计算的不是“如何拿回属于自己的卧铺”,而是“沟通可能引发的尴尬”“叫醒对方的愧疚”“维权要耗费的精力”。但是,这个社会需要的,是面对权益受损时“该争取则争取”的态度,而非“既退让又抱怨”地拧巴——毕竟,体谅他人的前提,不该是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火车霸占他人座位这一类事件,法律也早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此条款明确购票者对所购卧铺拥有专属使用权,外籍乘客擅自占用他人卧铺的行为,违反了该条款规定的客运合同义务。《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五条也表明:旅客必须按有效车票载明的日期、时间、车次、车厢号、席位号和席别乘车,擅自占用他人卧铺(包括下铺)属于违规,购票者可凭车票要求对方离开。

除此,国籍并不是我们维权的“门槛”。舆论普遍强调“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占座行为无关国籍,而是对公共契约的破坏,外籍身份不是维权的障碍,也不能是维权的障碍。2023年,在广州发往珠海的C7687列车上,一名外国人霸占高铁座位不肯让座,乘客将事情告知后,乘务员立即对外籍男子进行劝说,最终该男子离开座位,一路站至终点站。既然来到我们的国家,就应该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而不应把国籍视作“特权”,把法律当作“空气”。因此,当利益受到侵害,我们应该主动维权,而不应因对方的国籍、社会地位等因素而畏缩不前。

若人人面对侵权行为都选择畏首畏尾、退避三舍,不敢主动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看似是“息事宁人”的个人选择,实则是对侵权行为的无形纵容,如此,只会助长嚣张气焰。试想,若每个人都在权益受损时选择沉默,公平正义的底线如何坚守?又何谈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规则面前无国籍之分。面对不法侵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守护个人权益与社会秩序的共赢选择,而“息事宁人”,最是大忌。未来,愿我们都能少一点“将就”的妥协,多一点“维权”的坚定。(重庆大学 张钰)

责编:孙华峰   编辑:杜若森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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