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未经授权改编的短剧播放量突破五亿,最终被宁波中院判定构成侵权。或许我们应对文化生态来一次彻底的冷思考——当短剧产业在流量的浪潮中狂奔,“原创”作为底线和尊严,其优先级是否被悄然置后?比起一份法律判决,这个案件更应成为一面镜子,照见短剧行业正在发生的伦理失序。
短剧的崛起本是媒介的一次大型创新,却在资本裹挟下迅速异化。算法决定选题,热搜牵动剧本,制作周期被压缩到“以天为单位”的流水线,追逐流量的机制让创作沦为复制的机器,那些原本属于创作者的想象力与情感,被压扁在“利润曲线”脚下。不少人认为短剧是一种新兴的文化,但是在播放量成为唯一评判标准,“爆款”被奉为成功的标尺情况下,不承担文化价值的文化产品,还担得起“文化”二字吗?除了“抄袭”与“侵权”,同质化的剧情、模板化的人设占据屏幕,短剧的“短”似乎不是艺术的精炼,而是思想的贫乏。这样的文化生态,看似热闹,实则虚空。
侵权现象的蔓延,更暴露出社会层面的伦理失衡。侵权者借复制攫取流量红利,原创者却被迫在维权的泥沼中消耗心力。作为观众,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自己的价值判断尺度:我们是否已经默认,只要足够火,只要我喜欢,抄袭也可以被原谅?文化产业的伦理底线一旦被集体忽视,社会的诚信体系也将随之坍塌。宁波中院的判决,提醒人们保护版权不仅是创作者的法律责任,更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的公共伦理。
法律的落槌,不只审判了抄袭者,保护了原创者,更是在为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敲响警钟。一个不尊重原创的文化市场,不可能孕育真正的创新,也无法赢得长久的尊重。
短剧产业若想持续发展,必须从“流量驱动”转向“内容自觉”。资本与平台应承担文化责任,建立原创激励机制,让创作者不再被算法奴役;行业协会要强化自律,引导良性竞争;公众也需形成文化判断力,要明白自己的每一次点击都是投票,当观众拒绝为抄袭买单,市场才会重新尊重原创。
空有播放量是虚假的文化繁荣,能让观众在作品中感受思想与真情之时,才会迎来短剧真正的“黄金年代”。唯有让伦理回归产业,让责任融入创作,短剧才能不止于“短平快”,更能抵达“真善美”。(宁夏大学 肖雅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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