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泰安外卖小哥从警务室借灭火器参与救火,次日却被要求索赔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于外卖骑手而言,本是见义勇为、应受鼓励的好事,却遭遇“索赔”,让人寒心。但从警务室的角度思考,灭火器被“借用”导致的缺失应当从何处“补齐”?作为间接的、促进见义勇为的一方,遭受的损失该由何方承担?值得深思。

事件最新报道截图
这次“索赔”风波,表面上是警务室的错误行为,但也暴露了社会治理运行中的深层短板:责任没有承担方,因此“甩锅”给善行,相关的保障未能覆盖义举,致使见义勇为在制度上落入真空。笔者亦有此类经历,在为小区居民楼喷洒灭蚊农药时,因附近装水困难曾向一户居民取水,稀释药桶药量,但居民却因为用水太多向笔者提出意见,为此支付了一笔“水费”。同样是惠及邻里、保障居民健康的善事,损失承担方却成了地方的一位居民。在表达理解的同时也应思考,做好事、做善事并非凭空生成,必然建立在一定基础之上,必然有一方或者多方“负重前行”。平衡多方利益,就要多方发力。
外卖小哥的善举离不开外卖平台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主动担当、“兜底”保障。此“兜底”并非承担责任,而是人性化鼓励、支持善举产生。本次事件中美团将外卖员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超时订单全部剔除,并授予外卖员“先锋骑手”荣誉称号,并发放奖金5000元,对善举给予了很大支持。自2021年设立“先锋骑手”称号以来,美团已奖励了超千名做好事的骑手,累计发放了总价值数千万元的现金、大病保障、学费等各类奖励。由此可见,外卖平台为善行“兜底”,为义举“撑腰”的做法正成为一种正向反馈,化作激励外卖员一路向善、源源不断的力量。
确保任何一方不因善举承担损失,需要地方政府完善见义勇为的相关机制。一方面,对公共应急物资的管理,要建立常态化的快速补偿与补充机制,并从制度层面对因为见义勇为而使用应急物资的情况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行为发放奖励,弥补见义勇为过程中造成的时间、经济损失。如荔波县委政法委为嘉奖美团外卖员蒙刚、姚茂孔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救助轻生人员的行为,给他们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并发放慰问金。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当外卖员在救火前还要思虑如何“赔偿”灭火器时;当扶老人者在扶老人前还要寻找目击者,请求帮忙录像时;当跳水救人者在跳水前还要辨别对方性别,思考如何救人才不会被人误解时……见义勇为必然遭遇梗阻,很可能错失最佳的救援时间,酿成人员伤亡的惨重后果。
让见义勇为不因时间、金钱,以及他人的不理解、不支持而停滞,就要打消做善事者的重重顾虑,切身实地地为他们考虑,消除阻碍善事善行的诸多梗阻。要平衡多方关系,完善制度保障,让每位为善事付出的人都得到“回应”,让善事不成为个人私事,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家事”,形成自觉呵护见义勇为、主动帮助见义勇为,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让见义勇为之风在社会大地上畅通无阻、蓬勃劲吹。(季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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