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列车过道便溺,和解了就能翻篇吗?

2025年11月24日18:13

来源:大河网

据报道,11月22日深夜,K168次列车卧铺车厢过道上,一名醉酒男子当众排便,秽物殃及旁人物品。列车长慨叹三十年职业生涯首遇此景,最终双方和解了事。工作人员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谈细节。

和解了,就没事了吗?

车厢过道不是私家厕所,硬卧空间更非法外之地。当排泄物横陈于公共通道,当周围乘客的鞋箱包裹遭此飞来横祸,这早已超越个人失态范畴,构成对公共空间的赤裸侵犯。和解或许能安抚直接受损的个体,却遮蔽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公共伤害能否用私了的方式一笔勾销?

醉酒常被用作免责金牌,似乎酒精一上身,责任就下线。但法律从未承认“醉酒豁免权”,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理,公共空间的行为准则也不该因酒精而降级。你喝多了可以在自家摔盆打碗,却无权让他人承受你的生理失控。若醉酒能成为冒犯公共秩序的通行证,那么每一个酗酒的夜晚都将成为文明的噩梦。更讽刺的是,目击者称卫生间就在事发位置旁——这并非紧急需要的无奈之举,而是彻头彻尾的肆意妄为。

让当事人自行清理秽物,与其说是惩戒,不如说是快速恢复运营秩序的实用主义。双方和解、各自满意,对铁路方面而言,这是最经济的解决方案——没有冲突,没有投诉,没有舆情发酵。但正是这种“息事宁人”的惯性,埋下了公共规则被架空的隐忧。公共利益不该成为私了协议的牺牲品。列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其管理方有责任守护所有乘客的权益,而非仅充当纠纷调解员。至少需要明确:此类行为是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应列入铁路征信黑名单?赔偿金额如何界定?若无明确回应,这桩和解就形同遮羞布,是对规则的践踏。

更深层次地看,这起闹剧折射出公共空间责任主体的模糊地带。也许铁路方面认为,只要双方谈妥,他们的管理职责就已履行完毕。但公共秩序的管理者角色,恰恰要求他们在个体和解之外,站出来捍卫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否则,每一次私了都可能成为下一次冒犯的默许。

我们当然理解,列车长三十年首遇此景,处理起来难免手足无措。正因为罕见,才更需要树立标杆。公众期待看到的,不仅是两个乘客握手言和,更是铁路方面拿出明确态度:在公共空间实施此类行为,必须付出超越金钱赔偿的代价。这份代价或许是公开道歉,或许是信用惩戒,或许是行政处罚,总之不能仅仅是“自己拉的自己擦”。

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对公共伤害保持零容忍。这里的“零”,不是指要对人严苛,而是指对事清晰。我们可以同情醉酒者的失态,但不可原谅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可以尊重双方的和解意愿,但不可放弃公共问责的权利。

和解是终点吗?不,它只是起点——一个重新审视公共空间行为底线、完善公共场所管理机制、明确公共伤害法律责任的起点。否则,下次当酒精再次冲垮理智,我们依旧只能在臭气熏中等待下一场“和解”。(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志高)

责编:孙华峰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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